近日,景泰縣人民法院喜泉人民法庭將審判法庭設在喜泉鎮余梁村,合併公開審理了師某慧訴陳某雄身體權糾紛與陳某雄訴師某慧身體權糾紛二案。當地村民到場旁聽了這場開在“村口”的獨特庭審。

爭議雙方既是莊鄰又是地鄰,近五、六年來矛盾不斷,宿怨已深,常因雞毛蒜皮的小事情,互不相讓,鬧得不可開交,經村民委員會、鄉綜治辦、司法所等部門協調均無法化解,影響及其不好,是喜泉轄區內不多的幾家矛盾糾紛“釘子戶”。2021年9月,陳某雄放羊歸來,經過師某慧家門口時,師某慧看見後即驅打羊群,並辱罵陳某雄,陳某雄當即還口,雙方靠近後,師某慧先往陳某雄身上潑垃圾並用垃圾桶毆打陳某雄,陳某雄用隨身攜帶的鞭桿和板凳還擊。雙方繼而纏打在一起,後被應聲前來勸架的群眾拉開。事後,陳某雄自己返回家中,師某慧報案,本次糾紛造成師某慧頭面部受輕微傷,陳某雄膝部受傷,喜泉派出所依法對陳某雄作出了行政處罰,師某慧在景泰縣中醫院住院治療後,因賠償問題無法協商,遂訴至景泰法院。陳某雄接到開庭傳票後,另行起訴師某慧,分別要求賠償其住院損失和排除妨害、返還承包土地。

受案後,喜泉法庭庭長韋性明考慮到該案原被告雙方年齡較大,長期矛盾,在村裏造成不良影響,多方調解無果等因素,法庭決定現場巡迴開庭審理。經過週密細緻的庭前準備,9月9日,法官和書記員利用巡迴審判車在原被告雙方大門前的麥場設置了簡易審判庭,安排原、被告和旁聽群眾入席就座。庭審前從家庭、倫理、法律等方面對雙方進行了調解,但雙方各執己見,寸步不讓。開庭後,在核實雙方當事人身份資訊、宣讀法庭紀律後,案件進入審理,有序進行了舉證質證,並開展了法庭調查。在此過程中,旁聽群眾親眼見證了庭審過程,上了一場生動的“法治公開課”,也在無形中增進了群眾對司法工作的理解和滿意度。9月22日,法庭依法對二案進行了宣判,對當事人雙方各劃分50%的責任。

本次巡迴審理是喜泉法庭推進“為群眾辦實事示範法院”創建活動和踐行“馬錫五審判方式”的具體舉措,法官走下審判臺、走出法院,走進鄉村,將法庭搬到田間地頭,農家村落,有利於增強老百姓法律意識,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同時通過“以案説法”的形式,積極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工作,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今後,景泰法院將持續優化司法服務,積極回應群眾的多元司法需求,不斷加大巡迴審判力度,延伸司法服務觸角,持續推動人民法庭工作高品質發展,為基層社會和諧穩定發展貢獻司法力量。(祁常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