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景泰法院張治學法官審判團隊成功化解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有效保障了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的權益。在辦案法官悉心調解下,房屋出租方(原告)減免了承租方(被告)2萬元房租,承租方付清下欠房租,雙方表示今後將繼續合作,互利共贏。

唐某租賃位於景泰縣一條山鎮新華書店的一處鋪面,用於經營餐飲業務。雙方約定每年租金12.6萬元,租期一年,合同每年1月1日簽訂一次,簽約時一併交清當年房租。2021年12月底前後,書店多次口頭通知唐某簽訂2022年租賃合同並交清當年房租,但對方一直不好好配合,並以生意經營困難為由,拒不交清房租並續簽合同。書店多次交涉未果,遂一紙訴狀將唐某訴至景泰法院,要求其支付下欠房租46245元。

考慮到被告唐某所承租的商鋪係用於經營餐飲業,今年以來受到疫情影響生意並不好做,辦案法官掌握工作主動權,因勢利導向原、被告雙方以案説法,反覆為他們細算賬、作比較,並以發生在身邊的類似真實案例為教材講法釋理,讓當事人自己權衡其中的利弊得失。原告方聽了辦案法官悉心調解後表示認同,遂組織召開店務會研究解決方案,徵得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後,主動提出減免承租方房租2萬元,減輕承租方經濟負擔。與此同時,被告唐某亦不放棄努力,多方籌措資金,最終將所欠房租和水費全部交清,並書面保證今後用心經營餐館、不再出現拖欠房租,書店方面對此亦表示諒解。9月19日,原被告雙方相約一起來到法院,一是表明今後雙方將繼續合作、共同發展,原告向法院遞交了撤訴申請;二是表達對法官設身處地為群眾辦實事、為企業解難題,傾力化解糾紛的敬業精神表示感謝。(祁常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