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銀市景泰縣人民法院當庭妥善化解了一起名譽權糾紛案,被告盧某某當庭向原告某商貿公司法定代表人劉某某賠禮道歉,原告表示接受道歉並向法庭申請撤回對盧某某的起訴,並主動通過微信轉賬方式當庭支付了拖欠盧某某的工資。

原告訴稱,盧某某之前係該商貿公司員工,由於商貿公司拖欠了盧某某1470元的工資,盧某某索要不成,便捏造虛構事實、惡意在其朋友圈散佈原告所經營産品,並對原告進行誹謗侮辱,嚴重侵害原告的名譽權;原告制止後,被告仍通過網路社交平臺等方式變本加厲誹謗原告,導致原告的合作夥伴及客戶對原告的信譽産生了質疑,原告遂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公開賠禮道歉、澄清事實,消除其言行對本公司信譽問題所造成的惡劣影響,賠償名譽損失費10000元。

辦案法官接手案子後找到被告盧某某,了解了具體情況,盧某某向法官承認了自己在朋友圈造謠的事實,辦案法官考慮到,被告盧某某年紀尚輕,在朋友圈發了資訊後自行刪除,主觀惡意不深,並未對對方造成明顯經濟損失。經辦案法官的批評教育,被告盧某某清醒的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在法庭上向某商貿公司法人劉某某誠懇道歉,並獲得了該某商貿公司法人劉某某的諒解,原告通過微信轉賬方式當庭支付了拖欠盧某某的工資1470元。該案最終以調解方式結案,原告撤回起訴。

法官提醒:網路不是法外之地,觸碰底線的網路言行同樣要承擔法律責任。廣大網友不造謠、不信謠,在面對形形色色的網路資訊時,應當理性判斷,尊重常識,不要被別有居心者利用,成為網路謠言傳播的幫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