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近日印發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村級醫療衛生巡診派駐服務工作,確保農村居民使用當地常用交通工具或步行不超過30分鐘就可以享受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通知要求,巡診、派駐工作主要服務內容包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以及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等。對脫貧人口和農村低收入人口,落實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重點做好高血壓、糖尿病、結核病、嚴重精神障礙等主要慢性病患者的健康管理。

鄉鎮衛生院是開展巡診服務的主體,縣級醫療衛生機構提供技術支援。原則上每週至少巡診2次,每次至少半天,對服務需求較小的地區可降低巡診頻次。結合農村居民生産生活特點合理安排巡診服務時間,方便農村居民獲取服務。鄉鎮衛生院應選派合格醫務人員定期在村衛生室工作,派駐人員可由1人或多人組成,原則上每週派駐時間不少於5天,在同一個行政村至少連續服務半年。人口較少或面積較小的行政村,可與相鄰行政村聯合設置村衛生室,為2個或以上鄰近村提供服務。

縣級行政區域內派駐服務人員不需辦理執業機構變更備案手續。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為有需求的醫療機構配置巡迴醫療車。有條件的地方應積極利用資訊化手段開展“網際網路+”簽約、慢性病管理和遠端醫療服務,提高工作效率、減輕醫務人員工作負擔。對在偏遠地區開展巡診、派駐人員可適當提高補助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