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關於開展醫療服務多元化監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重點在落實醫療機構依法執業主體責任、發揮行業組織自律作用、創新政府監管手段、加強社會監督4個方面,在全國範圍內推動開展醫療服務多元化監管工作。

《通知》指出,各級醫療機構要建立依法執業組織管理體系,定期開展依法執業自查;加強依法執業培訓;有條件的地區可利用資訊化、智慧化手段開展自查。以美容醫療機構、非公立醫療機構等為重點,選取當地醫學會、醫院協會、醫師協會、整形美容協會或非公立醫療機構協會等適當的行業組織推動行業自律;制定、完善或落實相關行業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探索開展行業信用評價工作。

《通知》要求,加強醫療、醫藥、醫保監管聯動,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會同公安、市場監管、藥監、醫保等相關部門建立部門間協同監管機制。發揮資訊化、大數據、人工智慧等現代技術的作用,打造智慧醫療服務監管系統。結合醫療機構依法執業自查、行業信用評價、既往監督檢查、投訴舉報、不良記分等情況,建立醫療機構信用記錄。加強醫療服務投訴舉報平臺建設,落實院務公開、政務公開有關要求,探索建立醫療服務社會監督員制度,運用第三方滿意度調查等方式主動發現問題和不足。

據了解,2019年4月,國家衛生健康委綜合監督局在浙江省杭州市召開啟動會,部署在北京、浙江、湖北等16個省(區、市)開展醫療服務多元化監管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