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教育部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近日由教育部、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6個部門聯合印發的《義務教育品質評價指南》(以下簡稱《評價指南》)。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介紹,《評價指南》將著力構建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科學評價體系,營造良好教育生態,扭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堅決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唯文憑、唯論文、唯帽子的頑瘴痼疾。

不僅評學校、教師和學生,還要評政府

呂玉剛介紹,義務教育品質評價包括縣域、學校、學生3個層面。縣域義務教育品質評價圍繞價值導向、組織領導、教學條件、教師隊伍、均衡發展5個方面重點評價。學校辦學品質評價圍繞辦學方向、課程教學、教師發展、學校管理、學生發展5個方面重點評價。學生發展品質評價圍繞學生品德發展、學業發展、身心發展、審美素養、勞動與社會實踐5個方面重點評價。3個層面各有12項關鍵指標及若干考查要點。

“這次出臺的《評價指南》亮點之一就在於不僅對學校、學生、教師進行評價,還把縣級黨委政府納入了評價對象。”北京師範大學校長董奇説。

董奇介紹,目前,有的地方黨委政府對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不夠重視,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不進行專門研究,不開展督促檢查;有的甚至還下達名校率,對教育的生態環境和導向産生了消極影響。這些狀況是當前素質教育難以有效實施的重要原因之一。

《評價指南》提出,將縣域義務教育品質評價結果與縣級黨政領導履行教育職責評價、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認定等工作掛鉤。

要破“五唯”就要先立標準

長期以來,一些地方的學校和家長存在唯分數、唯升學的不良傾向,比如每年中高考結束後都會出現炒作狀元和升學率等現象。“為了扭轉唯分數、唯升學的現象,就要破‘五唯’,要想‘破’就要先立標準。”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副司長朱東斌説。

《評價指南》就是給義務教育品質立下了標準。有了標準之後要怎麼評?《評價指南》在扭轉唯分數、唯升學的不良傾向等方面有哪些具體舉措?

在縣域義務教育品質評價體系中,《評價指南》提出不給學校下達升學指標,不單純以升學率評價學校、校長和教師,不舉辦重點學校,不公佈、不炒作中高考狀元、升學率等考查要點。

在學校辦學品質評價中,《評價指南》提出嚴控考試次數、不公佈考試成績和排名等硬性要求,還提出要“實行均衡編班,不分重點班、快慢班”等考查要點。

“這些都是硬性要求。”朱東斌説,在學生的發展品質評價中,首先是從德智體美勞五方面進行全面綜合的評價。即使是學生的學業發展評價,也不局限于其學業水準,而是更加突出學生的學習習慣、創新精神,為學生綜合素質和終身發展奠定基礎。

呂玉剛介紹,《評價指南》還提出要優化評價方式,做到四個結合:一是結果評價與增值評價相結合,既要關注合格程度,又要關注進步程度、努力程度。二是綜合評價與特色評價相結合,既要關注整體成效和全面發展,又要關注特色發展和個性發展。三是自我評價與外部評價相結合,既要開展常態化自我評價,又要構建外部評價體系。四是線上評價與線下評價相結合,既要構建網路資訊平臺及數據庫,又要採取實地調查、觀察、訪談等線下方式,了解掌握實際情況,確保評價真實全面、科學有效。

把推進減負工作成效納入義務教育品質評價

如何真正給學生減輕學業負擔,是這兩年教育領域內的熱門話題,也是一個難點問題。《評價指南》把推進減負工作的成效納入義務教育品質評價中,比如在縣域義務教育品質評價當中,要求縣級黨委政府要強化中小學校在課後服務當中的主渠道作用,政府應該提供相應的保障條件,全面推進課後服務等。

呂玉剛介紹,《評價指南》也對學校的減負工作提出了要求,學校要按照國家的課程標準實施教學,不得隨意增減課時、改變難度、調整進度,“按照課程標準規定的品質要求來實施教學,要強化作業管理,統籌作業的量和時間,作業不能超綱超標,不能有偏題、怪題,不能有重復性、機械性還有懲罰性的作業題。”呂玉剛説,在教學工作當中,要堅持因材施教,要精準分析學情,要實行差異化教學和個別化指導,特別是對學習有困難的學生,要加強幫扶、指導,使他們更好地適應學習、跟上學習,達到國家規定的義務教育學業品質標準要求。“通過這些工作,既要使學生達到國家規定的學業品質標準要求,又要實現科學減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