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醫保局、衛生健康委、發改委、財政廳、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佈《關於全省取消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加成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工作的通知》,提出自2020年1月1日起,全省公立醫療機構取消醫用耗材加成,同步調整醫療服務價格。

《通知》明確,將取消耗材加成後減少的合理收入,全部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補償。優化調整醫療服務價格結構,進一步提高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逐步形成科學的以成本和收入結構為基礎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各級醫療保障局負責落實本次改革中的醫保政策,健全複合式的醫保支付方式。各級衛生健康委負責加強行業監管和醫療機構內部管理,制定規範醫療服務行為、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的政策措施。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醫療衛生行業價格監督檢查。公立醫院要加快改革管理體制和內部運作機制,強化公立醫院精細化管理;加強政策實施後情況的監測,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確保改革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