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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新建住宅停車位須配建充電設施

稿源時間:2016-05-20 09:24:44  文章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zhanghonghong
【摘要】山東:新建住宅停車位須配建充電設施---隨著環保理念深入人心和石化資源日益減少,以電動汽車為代表的新能源汽車廣受推崇。結合山東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公務出行市場化保障體系,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廣“充電服務+汽車租賃”模式,促進電動汽車在公務出行保障方面的推廣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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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東新建住宅停車位須100%配建充電設施

  到2020年,山東將建成充電站920座、充電樁35萬個。19日,大眾網記者從山東省發改委了解到,山東將在5個領域重點建設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分別是公共服務領域、居民區、政府機關等單位、城市公共場所、高速公路和國省道。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應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

  近日,山東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經濟和資訊化委、省住建城鄉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財政廳等部門,研究起草了《關於貫徹國辦發〔2015〕73號文件加快全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2016〕18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並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實施。

  《實施意見》明確並提高了建築物的規劃設計標準。今後,山東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應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大型公共建築物配建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車位比例由國家提出的“不低於10%”提高到“不低於15%”。

  同時簡化了項目審批程式,加大了建設充電樁用地支援力度。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簡化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審批程式,僅對獨立佔地的充電基礎設施,按照屬地原則由發展改革部門實行分級備案管理。年度土地供應計劃應優先安排充電基礎設施項目,切實保障項目落地;對於獨立佔地的集中式充換電站用地,納入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範圍,按照加油加氣站用地供應模式,優先安排土地供應;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可採取配建方式供地;在供應其他相關建設項目用地時,將配建要求納入土地供應條件。

  《實施意見》還制定了較明確的價格支援政策。山東電動公交汽車電費及充電服務成本不高於汽車燃油成本的70%,電動乘用汽車電費及充電服務成本不高於汽車燃油成本的50%,並根據燃油(氣)價格變動情況適時調整。《實施意見》提出加快推進“網際網路+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融合移動網際網路、物聯網、智慧交通、大數據等技術,建立充電智慧服務平臺,圍繞用戶需求,提供充電導航、狀態查詢、充電預約、費用結算等綜合服務。積極推進公務出行社會化。結合山東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公務出行市場化保障體系,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廣“充電服務+汽車租賃”模式,促進電動汽車在公務出行保障方面的推廣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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