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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藍翔校長妻子申請人身保護令 稱屢遭家暴(圖)

稿源時間:2016-03-02 08:46:42  文章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jiangyunhui
【摘要】山東藍翔校長妻子申請人身保護令 稱屢遭家暴---法院作出的人身安全保護令裁定的第一頁。京華時報記者楊鳳臨攝  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簡稱《反家暴法》)正式實施,為遭受家暴之苦的受害人提供了有力保護。

  4新法律亮點是什麼?

  法院可發人身保護令

  房山法院河北法庭肖婧庭長稱,《反家暴法》的一大亮點在於建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可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當事人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

  5保護令都能保護啥?

  禁止施暴者繼續施暴

  房山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王軍武稱,人身安全保護令包括的措施有: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王軍武稱,《反家暴法》提出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法院應當受理且應在72小時內作出裁定,情況緊急的應當在24小時內作出。王軍武表示,一旦法院作出人身保護令裁定,便會協同公安機關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單位協助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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