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制定通過民工工資保障規定

今天下午,省長張左己主持召開省政府第14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了《黑龍江省農民工工資保障規定(草案)》。

會議認為,進城務工的農民為城市創造了財富、增加了稅收,為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但由於種種原因,農民工合法權益保障問題日漸突出。為維護廣大農民工合法權益,保障農民工

工資支付,推動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進行農民工工資保障立法是十分必要的。草案內容較為全面,不僅規定了用工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支付工資的一般規定,而且針對建築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較為嚴重的現狀,重點規定了建築工程工資保障金制度;賦予了勞動保障和建設行政部門職權和應承擔的責任;明確了用工單位違法行為應承擔的責任;重點規定了各級政府及部門的行政責任。總體上,草案的操作性比較強,對於保護農民工工資權益是切實可行的。

會議強調,把保障農民工工資以政府規章形式確定下來,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以人為本,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的具體舉措。依法保障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抓住了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核心。這不僅符合國家宏觀調控精神,還可以更好地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當前,要重點抓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省勞動保障和建設行政等部門要各盡其責,肩負起行政執法的責任,把規定的各項制度切實落實到位,並抓緊制定工資保障金髮放、補交等相關配套制度,確保與規定同步實施。二是各部門要協調配合,紮實工作,真正使《黑龍江省農民工工資保障規定》得到全面、有效的執行,使農民工合法權益保護工作落到實處。三是各級政府和部門以及新聞媒體要加大宣傳力度,特別是要把《黑龍江省農民工工資保障規定》賦予農民工的權利和對農民工工資的保障措施宣傳到位,積極引導農民工學會用法律手段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同時在全社會形成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輿論氛圍。

會議決定,《黑龍江省農民工工資保障規定(草案)》以省政府規章形式發佈實施。(記者 賈輝)

黑龍江日報 2004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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