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2240元到215億元:一場"執政為民"的戰役

去年10月24日,溫家寶總理在考察三峽庫區移民安置工作途中,從重慶雲陽縣人和鎮龍泉村路過,停下來和一個叫熊德明的42歲婦女説了幾句話。6小時後,他親自為熊的丈夫討回了被拖欠的2240元工錢。

人們讚揚總理的親民作風,也感嘆那位農婦的幸運———畢竟,不是每一位被拖欠了工資的民工都有機會見到總理的。

但很快,人們發現,這起偶發的個案成了一個開端。行動起來替農民工討要工錢的,不只是溫家寶一個人,從國家主席到所有的省長、市長、縣長們,包括他們領導的各級政府,全都加入了追討的行列。幸運的也不是熊德明的丈夫,全國成百上千萬的農民工回鄉過年時都不再是兩手空空。

新華社1月17日發出的報道稱,兩個月來,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各有關方面迅速行動,積極採取措施清理拖欠建設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據建設部初步統計,截至目前,已償付歷年拖欠農民工工資215億元,清欠率68%,其中,2003年發生的欠款已兌付89%。

因為臨近年關,所以追討行動帶有一點“突擊”色彩。但它並非源於領導人一時興趣的“運動”。在這一行動的背後,是政府行政理念、職能實實在在的轉變。

“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在這一行動中獲得了生動的體現。發展的最終目的是為了人民生活幸福。如果為發展作出巨大貢獻的勞動者不能享受發展的成果,連最起碼的工資收入都得不到保障,這樣的發展又有什麼意義?

更值得一提的是,在這一行動中,政府明確地站到了由成千上萬鬆散的、互不相關的“個人”所組成的民工群體一邊,旗幟鮮明地維護他們合法的“個人利益”。以前,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政府出面為企業討債,為銀行討債,幫開發商搞拆遷,甚至為自身的“政績”搞“形象工程”。現在,政府開始為一個個獨立的“自然人”討債,保衛他們的合法權益,意義深遠。今天,政府保衛的是一個個農民工的合法利益,明天,需要它出面保護的可能是別的某一個社會群體成員的合法利益。當所有社會成員的合法利益都得到及時、有效的保護,“全面小康”的社會發展目標才有可能達到。

我們還注意到,在執政黨去年底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修憲建議中,明確提出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産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産權和繼承權”。在社會的一般認識中,往往以為這裡的“私有財産”指的只是私有企業主的財産。其實,多多少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私有財産”,被企業挂在賬上的民工工資,同樣是他們“合法的私有財産”,也同樣“不受侵犯”,屬於“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的範圍。憲法修正案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表決,還有一個多月的時間,可喜的是,政府已經提前打響了一場“執政為民”的戰役,一場保衛公民憲法權益的戰役。(本報評論員)

中國青年報 2004年1月19日


全國清欠 已償付民工工資逾57億
中新社:民工何時不再受欠薪之痛?
胡錦濤溫家寶:防止新拖欠農民工工資
《北京青年報》:在清欠活動中彰顯司法的權威
《人民日報華東新聞》:清欠之要在“別欠”
《中國青年報》:是討薪,並非討賞
禍起層層轉包:馬鞍山25民工討回血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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