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人因為把一切萬物都看作神靈來崇拜,從而也崇拜山川及土地的其他各部分或掌握這部分的神靈,這種聖地可以分成共同的和個別的兩類。這個別的聖地就是所説的敖包。
自古以來,祭敖包的禮儀,大致為四種:血祭,據傳蒙古族在遊牧時代,各家所有的牲畜係天地所賜,因此,為了報答諸神的恩賜宰殺牲畜,在敖包前供奉;酒祭,據傳天地諸神不僅喜歡食肉,也喜歡飲酒喝奶子。故在祭祀時把酒或奶子灑在敖包供臺前;火祭,據傳蒙古族認為火可驅逐一切煩惱于邪惡。祭時牧民走近火堆(燃燒牛羊糞)邊念著自家的姓氏,投祭品于火中;玉祭,古代蒙古族有用玉做為供品的禮儀,因玉價值昂貴,現用寶珠或硬幣炒米代替。如今,烏拉特草原上的傳統祭祀主要有“三祭”。
一是祭火。蒙古民族認為火是神靈的化身,是純潔的象徵,又能驅走嚴寒給人們帶來溫暖,能把肉烤熟或煮熟成為美食,每年臘月二十三過小年,烏拉特人都要把蒙古包打掃乾淨,擺上供品,請喇嘛唸經,誦祭火詞,舉行祭火活動。
二是祭穆納山,即今烏拉山。蒙古民族俗有對山神的崇尚,走到哪都不忘祭名山大川,以祈求山神保祐,人畜平安。烏拉特部落遷徙至烏拉山一帶後,很快選住了被視為神聖的祭祀目標,即烏拉山的最高峰大樺背。每年農曆五月初三到初七,烏拉特前旗、中旗、後旗的札薩克諾顏都要帶上大小官吏、貴族臺吉、喇嘛僧侶和平民百姓,來烏拉山大樺背,三旗各選定位置,在初三、初五、初七分別舉行隆重的祭山儀式及相關活動。
三是祭敖包。祭敖包應當是由祭山神衍生出來的,因為敖包都建在山頂上,同樣體現了蒙古民族對山的崇拜。一般蒙古族集居的地方,1個旗要建13個大型敖包,1個最大的在中間,兩邊各6個小些的,稱“十三敖包”,作為可供祭祀的敖包。烏拉特三旗遷來陰山南北草原後也逐步確立了自己的“十三敖包”,但不在一座山上,也不在一個旗域內,而是分佈在三旗各地,其中有6個大敖包在烏拉特後旗境內。
敖包作為蒙古民族文化的代表形式之一,在媒體的傳播下已達到家喻戶曉、婦孺皆知的程度。一首《敖包相會》的蒙古民族民歌,更是敖包文化達到登峰造極的宣傳熱度,紅透大江南北。烏拉特草原是祭敖包歷史遺存保存較為完整的地區。蒙古族崇尚的“敖包”,也叫“腦包”、“鄂博”,意為“堆子”,以石塊堆積而成,一般都建在山頂或丘陵之上,形狀多為圓錐形,高低不等。
蒙古民族祭敖包的習俗淵源已久,其所祭祀的內容十分豐富。蒙古民族的薩滿教崇拜藍天。在蒙古人的心目中,確有一個至高無上的神靈,就是“長生天”,蒙古人賦予它以極大的神力。(來源《到巴彥淖爾來看中國》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