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錫林郭勒盟嚴打草場管理 發展草原可持續利用

2016-10-11 08:18:44 |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草原監督管理局 | 作者: | 責任編輯:許浩成
摘要:組織各執法中隊、蘇木鎮幹部對各蘇木鎮主要打草場開展日常執法檢查,加大巡查範圍,強化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違規打草行為。

一是加強組織管理。各地高度重視秋季打草場管理工作,成立了以分管旗(縣、市)長為組長、各蘇木、鎮(場)、生態、農牧、交通、安監等相關單位為成員的領導工作小組,同時組織各蘇木、鎮(場),嘎查(分場)及相關部門召開了秋季打草場工作會,認真研究工作重點,明確目標、細化責任,對打草場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和有效安排。西烏旗建立完善打草場作業審核備案制度,規定本旗範圍內從事打草作業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向蘇木鎮草原生態保護執法中隊申領《打草作業許可證》,經嘎查管理委員會同意蓋章,領取旗防火部門《野外用火許可證》,最後到草原生態保護綜合執法大隊審核通過後,方可開展打草作業活動。烏拉蓋管理區與轄區牧戶、企業簽訂天然打草場保護利用責任書,共簽訂733份,簽訂率達100%。東烏旗針對嚴重旱情和持續高溫的嚴峻形勢,一是按照市場運作方式,政府調控減災應急儲備飼草料,篩選部分草業合作社和專業戶作為防災減災應急儲草基地,保證分解儲草任務的基礎上,簽訂了儲備飼草料合同。同時旗政府將對承擔儲備飼草料任務並且達到儲備時限要求的草業合作社和專業戶給予適當補貼。二是引導缺草牧民積極與飼草主産區對接,提前訂購飼草,嚴禁飼草向旗外調運,實現旗內餘缺互補。同時進一步加大從蒙古國進口牧草工作力度,增加牧草供應量,確保牲畜安全過冬。鑲黃旗堅持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相結合,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和行政手段,把天然打草場的行政監管責任落到實處,採取蘇木鎮黨委、政府班子成員包嘎查,蘇木鎮幹部包浩特的方式,層層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做到每一個打草場地塊都有專人管專人盯,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

二是強化宣傳引導。盟生態委八月份在錫林郭勒電視臺、電臺以宣傳標語口號的形式,對嚴禁提早打草事宜進行宣傳,引導打草企業及牧民規範打草行為。各旗縣市(區)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路、手機短信等多種媒介,廣泛宣傳天然打草場保護管理的重要性和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措施。組織各級幹部深入打草作業點發放告知書和明白卡,告知打草企業和牧戶打草作業的技術規程和具體要求,明確保護責任,提高生態保護意識。同時,加強打草作業期的防火宣傳,做到防患于未然。錫林浩特市在生態局官方微信平臺編發2016年秋季打草場通知,大量轉發至各蘇木場微信群和朋友圈分享,進行有效宣傳。西烏旗共發放宣傳材料10000余份,向打草企業發放告知書共27份。阿巴嘎旗8月3日發佈《2016年阿巴嘎旗人民政府關於天然打草場保護和管理有關規定的公告》。多倫縣出臺《多倫縣人民政府關於秋季打貯草有關事宜的通告》。鑲黃旗廣泛宣傳天然打草場保護管理的重要性和相關法律法規,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各有關部門及聯繫包扶單位積極深入嘎查牧戶開展宣傳動員工作,營造了全社會保護草原生態的良好氛圍。烏拉蓋通過手機短信平臺發送天然打草場保護利用資訊4000余條。

三是規範打草時間和規程。盟生態委制定下發《關於嚴禁提早打草的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嚴格按照行署統一要求組織規範刈割時間,落實刈割規程。同時結合實際,科學確定本地區天然打草場刈割時間,報盟生態委審批後,發佈公告,予以實施。各地通過發放公告、明白卡、簽訂打貯草合同、制定打草場管理辦法等多種方式明確了打草場保護管理要求和規程,嚴禁提早刈割,避免地表過度裸露,留茬過低和摟耙過度等掠奪式經營草場。

四是加強巡查管護力度。為進一步做好巡查管護,全盟三級草原生態綜合執法部門和蘇木鎮(場)和相關部門組成聯合巡查組開展巡查,對提早刈割、不留茬、不實行輪刈的,責令其停止作業;對拒不執行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同時,把流轉打草場作為監管的重點,切實加大對商業性打草的監管力度,嚴禁過早打草、留茬低、過度摟耙等掠奪式行為,嚴禁大型運輸車輛隨意進入草場碾壓。通過巡查實現全天看護,爭取做到及早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儘早排除隱患。8月8日開始盟生態委組成6個工作組分赴牧草主産旗縣市(區)採取進駐督查的形式對全盟打草工作進行了專項督查。錫林浩特市派出5個工作小組按照分片負責的原則,強化巡查、合理引導、及時制止。西烏旗共派駐6個巡查組,重點對各蘇木鎮主幹道沿線打草場實施監控,確保抓出成效。同時組織各執法中隊、蘇木鎮幹部對各蘇木鎮主要打草場開展日常執法檢查,加大巡查範圍,強化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違規打草行為。截至目前全盟共出動執法巡查人員1700多人次、車輛300多臺次,共制止提早打草行為2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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