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近日審議通過了《內蒙古自治區元上都遺址保護條例》,自此,世界文化遺産元上都遺址保護有了立法規範。
元上都位於內蒙古正藍旗草原,西元1260年,元世祖忽必烈建都於此。元上都是世界草原遊牧民族建立的為數不多的幾座都城之一,2012年,元上都遺址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文化遺産名錄》。
《內蒙古自治區元上都遺址保護條例》首次以地方法規的方式明確了元上都遺址的具體位置與範圍。根據條例,元上都遺址是指位於內蒙古錫林郭勒盟正藍旗和多倫縣境內的元上都都城遺址為核心的文物遺存,包括城址、祭祀遺址、墓葬區、行宮遺址等。
同時,與元上都相關的祭敖包、民歌、傳説等非物質文化遺産以及龍崗山、上都河水系等位於元上都區域內的濕地、草原、森林等自然環境均被界定為保護對象。
條例規定,元上都遺址的保護範圍內只能進行文物考古調查、勘探、發掘以及文物保護工程和必要的保護設施、遊客服務設施建設。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進行爆破、鑽探、採礦、採土等多種活動。
《內蒙古自治區元上都遺址保護條例》將於2016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