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包”是蒙古語音譯,漢語意思是“堆子”,用土、石塊堆成,是蒙古族祭祀天地、祖先或英雄人物的祭壇。在茫茫的草原上,敖包是一個時空坐標,是草原文化體系中一個標誌性的文化現象。
關於敖包的起源有以下幾種説法:1.敖包原先是立於遊牧交界處及道路旁以做標記的石堆。《清會典》載:“遊牧交界之所,無山無河為志者,壘石為志,謂之敖包。”但史料記載敖包早在元朝時就已存在。宋代張氏《嶺北行記》裏就有“馬頭山敖包”的記載,此敖包正好位於驛道側。2.敖包源於山岩崇拜。3.敖包是古代北方遊牧民族的一種喪葬方式,即墳墓。4.敖包是原始生殖信仰的遺留現象。雖然敖包起源的説法非常繁多,但上述四種假設為學者們普遍認可。
敖包一般建於地勢較高的地方,如山岩及江河、泉水、湖泊邊,多用石塊堆積而成,亦有用柳條、土、木塊等物體壘積而成的敖包。所以敖包的象徵含義在於其位置及形狀,而不在於其材料,亦即敖包非源於岩石崇拜習俗。敖包上方插若干幡桿和柳枝,上挂各色旌旗(多為風馬祿旗)與一些毛繩編制而成的傳統生産用具(如馬絆、羊羔繩等)。在立敖包時,首先要選擇一處適於建敖包的地方,請喇嘛審查此地的土壤、地形、地貌,併為此唸經,如確定了建敖包的位置就用羚羊角在地上畫一個圓圈,稱之為“取地方”,以示已確定建敖包的方位、地盤。然後舉行壓“匈”儀式,“匈”為藏語,意即變為神聖,即在已選定的位置上挖一個小洞,內置裝有金銀財寶、米、封口上寫有六字真言的小陶罐,用土埋好。但每個敖包下面所埋的珍寶不一樣,可以壓“匈”的物品還有:弓箭、馬的頭顱及骨骸、五穀、佛像等。敖包佈局及敖包群的分佈位置有多種:除單個敖包外,通常還有兩個、三個、七個、九個、十三個等敖包群,亦有二十八個或上百個敖包組成的敖包群。位置及佈局多呈主敖包位於中心點,其餘敖包以主敖包為中心排列成單行或十字形順序,形成一種深具象徵含義的敖包群圖式。單個敖包的形狀大致可分為兩種:具有多層臺階的祭壇式敖包和無臺階呈圓包狀敖包。
祭敖包活動多在農曆五月至七月水草豐美、牛羊肥壯的夏季舉行,亦有除夕祭祀敖包的習俗。敖包有盟、旗、蘇木及個戶敖包等不同等級,故其祭祀的規模、儀式也不同。據清朝文獻的記載,盟級、旗級敖包的祭祀儀式及相關活動通常要延續數天。由官方出資,高層喇嘛、活佛親自司儀,祭敖包時參加者要列隊進入祭祀場地,並由官兵護衛。祭祀完畢後召開由各旗札薩克(清代官職)、王公參加的會議,主要商量邊界、跨界遊牧等問題,並且舉行盛大的那達慕大會。蘇木敖包的祭祀儀式較為典型,在祭祀之日,本地及附近的牧人們紛紛騎馬乘車,扶老攜幼,攜帶著各自的祭品趕來敖包處參加祭祀儀式。儀式有兩位司儀,一名由喇嘛擔任,主要負責誦經、主持宗教禮儀,而另一位則由普通牧民擔任,其職責為儀式和那達慕籌措所需費用(包括獎品、祭祀所需食物)、主持那達慕及處理臨時出現的問題。在祭祀敖包儀式上由喇嘛誦經請來敖包神(通常被設想為帶有犄角的蛇,蒙古語稱為“羅斯”)並祈禱,參加的眾人跪拜,祈求心中所願之事,獻上紅食和白食兩大類祭品;有些敖包祭祀儀式中不需要紅白食等食品,而是在敖包前點燃篝火進行火祭和向敖包投珠寶、硬幣進行玉祭,祭祀之後人們按順時針方向繞敖包三圈。準備參加那達慕比賽的人馬也要繞敖包三圈,然後去賽馬始發點報到,準備賽跑。祭祀儀式完畢後舉行男子三項競技:賽馬、摔跤、射箭比賽,賽後分享獻祭之時所用的肉食。個戶敖包的祭祀儀式較為簡單,參加儀式的均為自家人,通常不舉行比賽娛樂活動。敖包祭祀儀式所需時間不一,多數情況下,蒙古各盟旗敖包祭祀一般只需一天時間。蒙古諸部中烏拉特、鄂托克等部有連續數日祭敖包的習俗。其中有舉行三天、五天、七天的,一般需時間越長,説明敖包等級越高。
祭敖包時有許多禁忌,如女性不能接近敖包或者不能攀登立有敖包的山岩,特別忌諱平時接近敖包,擅自動用敖包的石頭及爬上敖包頂端,忌諱在敖包旁邊便溺或朝著敖包的方向小便,不能殺害敖包附近的動物(尤其是蛇)等等。需要遵循的規定有:路過敖包時必須下車下馬添置石塊于其上,每日早晨向敖包方向敬獻奶茶,凡成年人都有祭祀、保護敖包的職責等等。
在草原上,幾乎蒙古人居住的地方都有敖包。祭祀敖包,不但是祈神降福、保祐畜群、祈求風調雨順的一種活動,而且對於增強、鞏固同一區域內牧民的凝聚力也有良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