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購買董責險“熱情”不減。《證券日報》記者據東方財富Choice數據統計,今年前11個月,有347家上市公司發佈董責險購買計劃,同比增長49.6%。
受訪專家表示,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新公司法”)強化董監高履職責任以及監管趨嚴,是推動上市公司董責險投保率上升的主要因素。新公司法進一步明確了董監高應履行的忠實、勤勉義務的內涵,並對董監高違反義務所承擔的賠償責任作出了更加清晰、細緻的規定。
116家公司
連續兩年計劃購買董責險
董監高責任險也稱為董責險,其全稱是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責任保險,是一款主要保障上市公司在董監高履職過程中,因工作疏忽、不當行為等被追究責任時,由保險公司賠償法律訴訟費用及承擔其他相應民事賠償責任的保險。
今年以來,隨著A股上市公司董監高人員對自身履職風險的關注度增強,計劃購買董責險的上市公司數量持續增加。據記者統計,今年前11個月,有347家上市公司公佈董責險購買計劃,比去年同期增長49.6%。其中,去年擬購董責險的上市公司中,有116家在今年也公佈了購買計劃,佔比50%。
對於今年擬購董責險的上市公司數量大幅上漲的原因,上海市建緯律師事務所高級顧問王民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一方面,新公司法的施行顯著加強了董監高履職責任,提高了董監高的職業責任風險,因此,上市公司對董責險的需求顯著增強。另一方面,近年來監管部門對上市公司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不斷加強;與此同時,投資者索賠案例的增多也推動了上市公司董責險投保率的持續上升。
三季度兩筆董責險
總賠付額超3000萬元
儘管董責險近年來快速發展,但我國的董責險市場仍處於早期發展階段,公開的相關理賠案例較少,不過賠付額較大。據《證券日報》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三季度,至少有1家公司(美亞財險)進行了兩筆董責險賠付,總賠付金額達3084萬元。
上海市建緯律師事務所保險業務團隊發佈的《中國上市公司董責險市場報告(2024)》(以下簡稱《報告》)顯示,在對市場承保主體的調研中,過半數受訪者認為上市公司應當購買超過1億元的保單限額。
中國精算師協會創始會員徐昱琛告訴《證券日報》記者,作為保險産品,董責險的特點是發生概率低、損失金額大。從保險公司的角度,要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後的風險管理。承保前,險企要評估投保企業的公司治理完善程度,對於治理風險較大的公司,可能需要酌情提高費率;在保單有效期間,險企要做好持續跟蹤工作,降低潛在風險;在出現了一些可能引起賠償的風險事件後,保險公司應及早介入,做好理賠服務,儘量降低不必要的賠償損失。
對於險企如何進一步加強在董責險市場的競爭力,王民表示,保險公司需要提高董責險承保與理賠能力,加強相關專業人才的培養,根據新公司法的變化及時調整與開發適合本土法律環境的董責險保險産品。在自身缺乏專業能力的情況下,可以採取跟隨策略,依靠有經驗的首席保險人或再保險人的技術支援,逐步積累承保經驗,避免簡單的價格競爭,始終堅持專業化發展路線,整合外部專業資源為董責險客戶提供更多有價值的增值服務。
王民認為,中國上市公司董責險的滲透率將會持續上升,隨著相關司法實踐與理賠案例的增多,董責險的投保率未來仍將持續提升。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