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將三地推持股行權試點 強化股東權利意識
- 發佈時間:2016-02-22 16:07:18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王斌
新華網北京2月19日電(楊曉波)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19日在例行發佈會表示,中國證監會高度重視投資者保護工作,將於近日推出持股行權方案試點。據了解,近日證監會批准了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報送的《持股行權試點方案》。
投資者服務中心將在上海、廣東(不含深圳)、湖南三個區域開展持股行權試點,依法購買持有試點區域所有上市公司每家1手A股股票,持有後原則上不再進行買賣,以普通股東身份依法行使權利,通過示範效應提升中小投資者股權意識,引導中小投資者積極行權、依法維權,督促上市公司規範運作。
據記者了解,投資者服務中心通過公益性持有股票,示範行使股東權利,增強股東權利意識,構建健康股權文化,提升廣大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自我保護能力。已普遍股東身份參與公司治理,有效促進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督促其積極落實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相關政策,提升上市公司整體投資者保護水準。
此外,持股行權堅持以問題為導向,以維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為宗旨,主要圍繞落實國辦110號文提出的要求,在中小投資者投票機制、利潤分配決策機制、公開承諾及履行、自願性簡明化資訊披露等方面,行使知情權、建議權等無持股比例和期限限制的股東權利。
鄧舸指出,開展持股行權,有利於進一步落實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督促上市公司提高治理水準,代表中小投資者發聲,推動投資者保護工作深入開展。
據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持股行權試點堅持四項原則:一是堅持依法行權,行權行為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符合公司治理規範,符合監管規定和自律規則;二是堅持普通股東定位,運用市場化手段,以普通股東身份按程式行使各項權利,不以參與公司經營管理和營利為目的,不行使監管或自律職責,不代表證券監管機構的立場;三是堅持規範透明,建立健全持股行使決策、實施、宣傳等工作機制,實現持股行權工作科學規範和公開透明;四是堅持循序漸進,以先易後難、穩妥推進、逐步摸索、確保可控的原則開展工作。
值得指出的是,投資者服務中心開展持股行權試點,將堅持普通股東的地位,確保所有行為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公司治理規範,符合監管規定和自律規則,不行使監管或自律職責,不代表證券監管機構的立場。
同時,為有效防範內幕交易、利益衝突等風險,投資者服務中心將通過建立健全資訊保密、內幕資訊管理、工作回避、廉潔自律等配套制度,完善內部監管約束,強化流程管理,線上索蒐集、方案制定等環節,嚴控知情範圍,審慎行權避免引起市場誤解,建立行權資訊公開和輿情預警機制等措施,落實工作責任,推動持股行權試點工作順利開展。
名詞解釋
持股行權是指投資者服務中心以普通股東的身份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依法行使《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賦予投資者的法定權利,積極維護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上市公司的規範運作,示範引領廣大中小投資者積極行權、依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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