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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規範上市公司熱點事項資訊披露

  • 發佈時間:2015-10-27 05:29:30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周松林  責任編輯:楊菲

  為督促上市公司規範披露市場熱點事項,提高資訊披露有效性,上海證券交易所對臨時公告格式指引《第十七號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進行了修訂,並新增了《第九十五號 上市公司董事會審議高送轉公告》、《第九十六號 上市公司董事會審議變更證券簡稱公告》、《第九十七號 上市公司簽訂戰略框架協議公告》格式指引,于10月26日發佈實施。

  上交所本次修訂新增上述公告格式指引,主要是考慮到實踐中上市公司資訊披露出現了一系列值得關注的問題。指引根據不同類型事項的具體情況,有針對性地增加了相關披露要求。例如,針對上市公司發佈的異常波動公告內容泛化,資訊含量不高的情況,這次發佈的異常波動公告格式指引分類列出了公司及相關方應當核實的內容,包括日常經營是否出現重大變化,是否正在籌劃重組、非公等重大事項,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資訊。此外,特別要求公司不得披露預計未來擬籌劃重大事項等帶有明顯不確定性的資訊。

  再如,對於易受市場追捧的高送轉提議,特別是少數股東提議前後減持股份的情況,相關格式指引要求提議股東應當明確投票意向,公開披露前期股票買賣情況和未來六個月是否有股票減持計劃,強化提議股東誠信意識,接受市場的監督。在決策程式上,規定董事會應當儘早審議高送轉議案,並徵詢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意見,以穩定市場預期。這些新增的要求主要是督促公司如實披露相關事項具體情況,為投資者提供更有效的決策資訊。

  上交所這次發佈的公告格式指引,對於可能涉及“偽市值管理”行為的事項,加大了風險揭示力度。例如,有些公司更改證券簡稱時,有意將簡稱搭上網路、金融、資訊等熱門題材概念,但實際並未開展相關業務。對此,這次發佈的證券簡稱更改格式指引規定,公司應當披露是否已從事相關業務、是否具有從業資質、是否有相關人才配備,目的就是要求公司告訴投資者證券簡稱是否“名副其實”。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上交所大力推進事前監管轉向事中事後監管,在體制機制上做了不少工作,先後實施資訊披露直通車業務,啟動分行業監管,取得一定成效。在此基礎上,上交所也高度重視市場出現的重大熱點問題,快速響應,及時處置。這次發佈的公告格式指引,就是在對前期日常監管經驗的梳理總結基礎上制訂的,其根本目標是規範公司資訊披露行為,提高資訊披露的有效性,讓公告應有的投資決策參考和風險揭示功能得以真正發揮。從長期來看,這也是逐步解決資訊披露傳導機制不暢問題,建設市場理性投資文化的一項重要工作。今後,上交所還將持續跟蹤分析各項公告格式指引的使用情況,並根據市場需要及時予以修訂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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