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傘賬戶賣出許可權被關閉 子傘賬戶賣出許可權被關閉
- 發佈時間:2015-10-19 10:03:00 來源:金陵晚報 責任編輯:楊菲
在配資清理的收尾階段,新的變化還在發生。16日,記者從北京一家大型券商營業部負責人處獲悉,日前監管層曾針對部分券商的存量傘形分倉賬戶發出新的監管指令,繼此前關閉其買入許可權後,又進一步對該類賬戶採取了關閉賣出許可權操作。
賣出許可權被關閉
隨著場外配資整頓進入收尾階段,配資賬戶許可權的關閉仍然是監管層和券商進行清理的主要手段。
記者從北京一家大型券商營業部負責人處了解到,日前監管層曾臨時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關閉部分分倉式配資賬戶中,分倉賬戶的賣出交易許可權。
“這個賣出許可權關閉後,等於配資客戶沒法自己通過交易系統來賣股票了。”該負責人透露,“之前買入許可權已經關閉了,現在是買賣都沒法操作了。”
事實上,早在9月底,多家券商的配資賬戶整頓工作就已進入最後階段,而彼時大部分券商營業部已關閉分倉子賬戶的買入許可權。
此外記者還了解到,部分配資賬戶的賣出許可權的關閉時間是10月14日,而在相關賬戶買賣許可權關閉後,子賬戶持有人並非完全無法進行賣出操作,其賣出方式須變更為委託信託公司代為進行操作。
“客戶再賣的話需要跟信託公司提交申請,然後信託公司幫著賣。”前述負責人表示,“但是在申請賣出的過程中,也需要提交相應的資料,信託根據數據代為進行操作。”
記者獲悉,在分倉子賬戶賣出許可權關閉後,持有人委託信託公司賣出的形式為,提交通過客戶簽字的交易單元或交易賬戶的《投資建議書》,而後信託公司根據該建議書進行投資。
在投資建議書的要素上,包括並不限于指令日期、賬戶名稱、股票代碼、股票名稱、方向、價格、數量,同時客戶需在相關建議書上進行簽字。
這意味著,在買入與賣出許可權雙雙關閉後,配資賬戶持有人的交易成本將大幅度提高。
單只證券需“一次性賣出”
需要注意的是,在“投資建議書”的配資替代方案下,分倉賬戶持有人的傳統操作也出現了諸多不便。
例如,在賣出類交易中,投資者的單只持倉證券需在同日內進行一次性賣出,無法分在多日及多次賣出。
“對於單只股票來説,用這個方式是沒法減倉的,必須在一天時間內一次性賣出。”前述營業部負責人坦言,“這樣一來,客戶沒辦法在日內選擇高點進行分批賣出。”
在其看來,該要求出現的原因之一,在於券商和信託公司均不希望投資建議書的模式成為一種長期機制。
另一方面,投資建議書的模式也被部分進行配資整頓的結構化資管産品所採用。而在部分專業人士看來,以投資建議書的形式來曲線實現分倉賬戶的存續,或許仍存在一定的合同風險。
“雙方具有一定的法律風險,因為建議書並不是實際上的委託關係,而是投資建議關係,一旦出現信託公司下錯單,或者下單不及時的情況,賬戶證券持有人將很難獲得相應賠償。”中銀律師事務所的一位律師對此認為,“這種風險並不難發生,因為從賬戶持有人到交易,跨了信託、券商兩道,但市場價格的變化卻是一瞬間的。”
同時,投資建議書的存續方式還會提高配資公司或信託公司方面的盯市成本。
“之前買入許可權被關閉,可能有的客戶還沒賣等反彈,但是現在賣出權也關閉了。”北京一家中型券商非銀金融研究員認為,“這會讓更多人選擇放棄配資賬戶的,這樣配資整頓的工作也能夠加快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