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委託投資辦法出臺或不晚于10月份
- 發佈時間:2015-07-20 06:5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楊菲
“養老金委託投資辦法正式出臺最晚不會超過今年10月份。”近日,一位接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知情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透露。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經于近日結束徵求意見。《辦法》發佈後將全面開啟養老基金市場化、多元化投資運營時代。
《辦法》提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養老基金結餘額,預留一定支付費用後,確定具體投資額度,委託國務院授權的機構進行投資運營。其中,投資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養老金産品的比例,合計不得高於基金資産凈值的30%。
《證券日報》記者獲得的一組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年底,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30626億元,比2013年增加3434億元,增長12.6%。全國累計結余超1000億元的有廣東(5128億元)、江蘇(2793億元)、浙江(2632億元)、北京(2161億元)、山東(1933億元)、四川(1927億元)、遼寧(1289億元)、上海(1262億元)、山西(1169億元)9個省份,共計20291億元,佔全部累計結余的66.3%。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此前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養老金結余超過1000億元的發達省份有望率先開啟委託投資模式,廣東、山東有可能繼續增加委託投資額度。”
在此之前已經有廣東省、山東省先後將部分養老金結余資金委託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投資運營。
業內人士預計,浙江、江蘇有望成為《辦法》實施後首批開啟養老金委託投資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