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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或從6月起獲得IPO審核權

  • 發佈時間:2015-02-13 00:31:11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劉小菲

  近日,IPO審核權下放交易所的消息在業內盛傳。12日有媒體報道稱已從知情人士處得到證實,證監會將下放新股審核權,6月1日起,IPO排隊企業審核材料將移交至交易所,由交易所進行初審。此前流傳的改革方案是,證監會將從6月1日起將IPO審核下放到交易所,由其負責審核,證監會負責註冊。同時證監會將廢止44個相關文件,取消發審委、重組委等。業內人士稱,“基本上是確定的,下放交易所後可能會成立類似香港聯交所的上市聆訊委員會,具體細節不清楚。”

  一位擬IPO企業董秘曾向媒體表示,從目前各方了解的情況來看,註冊制推進速度非常快,目前,仲介機構已提醒要加快提交2014年年報材料。“我們現在正在緊急準備年報材料,將儘快報到證監會。由於年報最後截止日期為3月底,所以證監會選擇4月暫停申報材料從時間點上完全符合”,該人士表示,這種安排既實現了無縫對接,也為交易所預留了審核權下放準備時間。

  根據目前證監會的各項安排來看,IPO審核工作從6月1日起移交滬深證券交易所是大概率事件,各項準備也圍繞這個時點展開。

  業內人士表示,從法律程式上看,在新《證券法》未正式落地前,證監會可以採取授權方式將審核權下放至交易所。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表示,從法律程式上分析,新《證券法》未正式出臺之前,註冊制的確無法推出。但是,證監會可以採取授權的方式在過渡期讓交易所審核上市材料,授權委託方式在法律層面是允許的,不過在註冊制過渡期可能蓋章拍板決定權在證監會。同時,董登新也認為審核權二季度下放到交易所完全有可能,監管層推行註冊制勢在必行,目前交易所也在積極招聘註冊制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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