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審委增加買方機構獲肖鋼認可 或為註冊制演練
- 發佈時間:2014-08-07 08:20:16 來源:中國青年網 責任編輯:陳娟娟
接近監管層人士指出,在此前的一次內部會議上,主管發行工作的證監會高層就有過一個比喻,以前的審核是挑選漂亮姑娘,現在是不漂亮的姑娘也能來,但前提是真實。這意味著,在未來的過渡至註冊制改革過程中,如何加強資訊披露的審核,或是從發行主體到監管層都需學習的地方。
在過渡到註冊制的關鍵時期,發審委這個具有核準制關鍵特色的設置,正悄然發生變化。
首先是6月底完成輪換的第十六屆主機板發審委,大幅度增加的買方機構力量與會計師、律師等仲介力量的退出,這是發審委結構的第一次明顯變化。
然後是第六屆創業板發審委更換候選名單的公佈,除了上述變化之外,兩名上市公司董秘的加入又引起了市場的關注。
發審委員的中途退出也成為了焦點,此前來自華夏基金的主機板發審委委員杜兵請辭。
最近的動態則是8月1日證監會新增設發審委、並購重組委的監督渠道,指出要加強對發審委、並購重組委委員的管理,進一步暢通對違規違紀行為的反映渠道。
如按目前證券法修訂年底“一審”、爭取明年6月“三審”的進度,註冊制2015年實現的節奏已逼近,今明兩年的發審委很可能是十數年曆史的末班車乘客,這些上車人的改變實際上是過渡到註冊制改革路上的改變。
“為了貫徹落實我會以資訊披露為中心的監管理念,加強資訊披露需求方的委員力量,促使發行人進一步提高資訊披露品質。”這是證監會對於這些改變的回應。
這些變動信號背後,對以往神秘的發審委以及實行多年的發行審核機制到底意味著什麼?又是從何處開始這種變化?
“微調”溯源
事實上,增加買方力量源自於一次主席辦公會上的討論。在當時的會議上,來自交易所的代表提出,發審委應增加買方機構力量,這也得到了證監會主席肖鋼的認可,隨之,一場針對發審委委員結構的微調便開始了。
首先是在4月23日,對即將來到的主機板發審委委員輪換,證監會拋出了一份有著大變化的名單。
與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在委員來源方面作了調整,大幅增加市場買方的投資者代表。增加了來自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的委員數量,新從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保險公司從事投資管理的專業人員中選聘委員,並從上市公司董秘中選聘委員。此外,還新增來自香港證監會和香港交易所的委員各1名。
而以往的候選人大多來自於會計師、律所、資産評估機構等仲介機構。例如第十四屆主機板發審委委員構成中,專職委員有9名來自於會計師事務所、5名來自於律所、一名來自於資産評估機構,而來自於基金管理公司的兩名委員則皆為兼職委員。
當時被輪換的7名新當選專職委員,皆來自於仲介機構。在最新一屆的主機板發審委名單中,相當於新增5名來自買方機構的專職委員,一名來自於上市公司董秘的兼職委員,由此16名專職委員中有6名買方機構成員,結構發生巨變。
這一進一退間,是過渡至註冊制改革中的核心點—以資訊披露為中心。
“法律和財務的發審委委員,在短時間接觸發行公司的情況下,未必比預審員更專業細緻。在未來註冊制改革中更注重資訊披露的態勢下,發審委再把一次財務法律關的需求在減少。”一位接近監管層人士指出。
但買方機構人士的加入,到底能提供什麼?
對監管層而言,看重的或是他們對信披品質的真實需求。“加強信披需求方的委員力量,促使發行人進一步提高信披品質。”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在8月1日指出。
這從別的發行審核環節也可以得到印證,在這一輪發行審核改革啟動時,監管層有關部門負責人對記者表示,未來需對資訊披露內容的要求改革向相關買方機構徵求意見。
這種改變思路在創業板發審委輪換中也得到了延續。
本次創業板發審委換屆在委員結構和來源方面作了調整。減少專職委員人數,增加兼職委員人數;增加了行業專家委員人數;增加市場買方的投資者代表,其中,增加了來自基金管理公司的委員人數,新從保險資産管理公司、創業投資機構和創業板上市公司中選聘委員。
其中備受關注的或是兩名來自於上市公司的董秘代表,事實上,這在此前的主機板發審委已有先例,此前來自於中國神華(601088.SH)的董秘黃清就成為了主機板發審委委員。“董秘是行業人士 ,對行業有相當了解, 具有獨特視角。”上述接近監管層人士指出。
進退之間
一進一退,事實上是資訊披露與價值判斷的進與退。
這種思路在目前過渡至註冊制改革的階段中尤為重要,註冊制的改革關鍵在於不以實質性判斷為中心,以資訊披露為中心,但這需整個發行監管部門各個環節的自身理念調整。
這種改變或已開始,有一個細節可以留意,此前證監會官方網站公佈了一份2014年48家新上市公司業績表現及其與招股説明書披露情況的比較分析。
在這份分析裏面,有些數據看上去並不那麼漂亮。比如48家公司中,2014年一季度盈利的40家,佔比83.33%;虧損的8家,佔比16.67%。凈利潤較去年同期增長的33家,佔比68.75%;較去年同期下滑的15家,佔比31.25%,其中下滑幅度超過30%的5家。下滑幅度超過30%或虧損的合計11家,佔比22.92%。
熟悉發行審核的人不會忘記,在2009年重啟IPO以來,持續盈利能力的缺乏一直是被否的頭號原因,而這批一度被稱為“史上質地最差新股”的出現,或是對過去發行監管觀念的實質性扭轉。
上述接近監管層人士指出,在此前的一次內部會議上,主管發行工作的證監會高層就有過一個比喻,以前的審核是挑選漂亮姑娘,現在是不漂亮的姑娘也能來,但前提是真實。
這意味著,在未來的過渡至註冊制改革過程中,如何加強資訊披露的審核,或是從發行主體到監管層都需學習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