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交易所發佈新股發行細則
- 發佈時間:2016-01-06 00:29:39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楊菲
1月5日晚間,針對2015年11月6日公佈並徵求意見,並於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新股發行制度相關規則,滬深交易所同步發佈了修改後的新股網上網下發行實施細則。
上交所表示,本次修改的主要內容包括:取消了投資者在申購委託時應全額繳納申購資金的規定,明確了投資者應根據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與中簽數量繳納申購款的要求及相關業務流程。明確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但未足額繳納認購資金情形的,將被列入限制申購名單,自其最近一次放棄認購次日起的180日(含次日)內不得參與網上新股申購。要求投資者自主表達申購意向,證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資者全權委託代其進行新股申購等等。本次修改後,投資者申購新股的持有市值要求、市值計算規則及證券賬戶使用的相關規定。
本次改革後,新股網上發行的流程將是:T-1日,發行人與主承銷商刊登網上發行公告。T日,投資者可通過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查詢其持有市值或可申購額度,投資者根據可申購額度進行新股申購;當日配號,併發送配號結果數據。T+1日,主承銷商公佈中簽率,組織搖號抽籤,形成中簽結果,上交所于當日盤後向證券公司發送中簽結果。原T+1日申購資金驗資環節取消。T+2日,主承銷商公佈發行價格及中簽結果,中簽的投資者應依據中簽結果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在T+2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T+3日15:00前,結算參與人向中國結算申報其投資者放棄認購數據;16:00,中國結算對認購資金進行交收處理,將認購資金劃入主承銷商資金交收賬戶。T+4日,主承銷商將認購資金扣除承銷費用後劃給發行人,公佈網上發行結果。
深交所則表示,小盤股全部網上發行。修訂後的細則明確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2000萬股(含)以下且無老股轉讓計劃的,應當直接定價全部向網上投資者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