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停止受理及開展上市環保核查 加強日常監管
- 發佈時間:2014-10-24 14:38:39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王文舉
中國網財經10月24日訊 環保部網站23日發佈《關於改革調整上市環保核查工作制度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稱,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要求,加快推進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充分利用市場手段和資訊公開途徑,進一步強化上市公司和企業的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環保部決定改革調整上市環保核查工作制度。
通知指出,環保部停止受理及開展上市環保核查,已印發的關於上市環保核查的相關文件予以廢止,其他文件中關於上市環保核查的要求不再執行。
通知要求,各級環保部門應加強對上市公司的日常環保監管,加大監察力度,發現上市公司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的,應依法處理並督促整改。
此前,在9月25日環保部部長周生賢主持召開環境保護部常務會議上就透露,環保部擬將上市環保核查由政府主導全部交由市場主體負責。
以下為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
上市環保核查工作開展十餘年來,各級環保部門督促上市公司完善環境管理制度、建立環保持續改進機制,解決了一大批複雜環境問題,提升了企業自身環保水準,得到社會各方面肯定。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要求,加快推進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充分利用市場手段和資訊公開途徑,進一步強化上市公司和企業的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我部決定改革調整上市環保核查工作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發佈之日起,我部停止受理及開展上市環保核查,我部已印發的關於上市環保核查的相關文件予以廢止,其他文件中關於上市環保核查的要求不再執行。對本通知印發前已經受理的核查申請,我部將函覆申請核查公司,提出環保持續改進要求。
二、地方各級環保部門也應自本通知發佈之日起,停止受理及開展上市環保核查工作,並儘快調整本行政區內上市環保核查相關規定,做好制度調整前後相關工作銜接,儘量減少對企業上市、融資的影響。
三、各級環保部門應加強對上市公司的日常環保監管,加大監察力度,發現上市公司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的,應依法處理並督促整改。同時,各地應清理不符合環保法律、法規的地方規定,避免干擾環保部門對上市公司的正常環保監管,指導和監督上市公司遵守環保法律法規。
四、督促上市公司切實承擔環境保護社會責任。上市公司作為公眾公司,應當嚴格遵守各項環保法律法規,建立環境管理體系,完善環境管理制度,實施清潔生産,持續改進環境表現。上市公司應按照有關法律要求及時、完整、真實、準確地公開環境資訊,並按《企業環境報告書編制導則》(HJ617-2011)定期發佈企業環境報告書。
五、加大對企業環境監管資訊公開力度。各級環保部門應參照國控重點污染源環境監管資訊公開要求,加大對上市公司環境資訊公開力度,方便公眾查詢和監督。根據減少行政干預、市場主體負責原則,各級環保部門不應再對各類企業開展任何形式的環保核查,不得再為各類企業出具環保守法證明等任何形式的類似文件。保薦機構和投資人可以依據政府、企業公開的環境資訊以及第三方評估等資訊,對上市企業環境表現進行評估。
環境保護部
2014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