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證券市場的頑疾之一,控股股東佔用上市公司資金一直是監管的重點,然而 大股東違規佔有上市公司資金的情況仍有發生。5月7日晚間,深交所向紅太陽下發一則關注函,對公司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鉅額佔資一事下發關注函。
記者注意到,2019年度公司佔資往來累計發生額46.84億元,至2019年期末佔資餘額29.17億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産的比例62.89%。違規佔資發生在2019年,時隔數月,公司才在4月29日晚公佈的《2019年主要經營業績》公告中首次公開披露。
多位法律界專業人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上市公司與關聯方發生的交易金額達到一定比例應當及時披露,公司佔資一事涉及金額巨大,信披涉嫌違規。
違規佔資遭監管關注
由於海內外多個地區的子公司尚未開展現場審計工作,紅太陽2019年經審計年度報告延期至6月23日披露。4月29日晚,公司先期發佈了2019年度經營數據,並自曝“控股股東南京第一農藥集團有限公司(含其關聯方)對公司存在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情形。”
數據顯示,2019年度關聯方違規佔資達數十億元,截至公告日佔用資金已部分償還,剩餘12.56億元尚未還清。
對於違規佔資的原因,紅太陽在公告中透露受多重因素影響,公司控股股東出現流動性危機,從而非經營性佔用公司資金用於還其融資借款及利息、流動資金週轉等。至於是單次佔用還是多次佔用、具體何時佔用、日最高佔用金額等問題,公告中均未有表述。
違規佔資一事發生在2019年且數額巨大,依據監管法規,佔資一事公司是否履行了相應的程式,應在何時披露?紅太陽一名高管人員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自己也是近期才知道此事,至於具體何時該披露,本人無法回答這一問題。
鉅額佔資一事引起監管關注。深交所在5月7日晚下發的關注函中,除要求公司逐筆列示控股股東(含其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的具體情況外,就公司前期申請延期披露年報一事質疑上市公司是否在為控股股東佔資事項“打掩護”,要求公司詳盡説明年度報告延期披露原因是否與資金佔用事項相關,是否存在利用延期披露年度報告的方式爭取時間,降低資金佔用水準、進而影響審計報告意見的情形。
“如果佔資事項沒能按規定妥善解決,不排除審計機構可能會對公司2019年度報告出具非標準意見的審計報告。”一位不具名會計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透露,如果在出具年報之前大股東能把這部分資金全部償還,結果可能相對會好一些。
“我們努力爭取在5月14日前回復關注函,不過問詢涉及的問題很細,包括仲介機構也要發表意見,我們需要時間去詳細了解。”對於能否按期回復深交所的問詢,上述高管人員表示暫不能確定。
內控被指存重大缺陷
“當時違規佔用資金時有沒有走審批流程,有沒有相關人員的授權,這些都是需要關注的。”採訪中,上述會計師表示違規佔資一事反映出上市公司在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大股東非經營性佔用資金就是俗稱的‘違規佔款’,這是一種典型的證券違規行為。對於上市公司而言,應最遲在該關聯交易事項達到資訊披露標準之日起的兩個交易日內履行資訊披露義務,逾期未披露的,則構成虛假陳述中的不正當披露。”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向記者表達了自己的看法,“上市公司及控股股東未及時披露違規佔款事宜,對投資者形成了直接誤導,受損投資者有權基於相關法律規定向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提起民事索賠訴訟。如果監管部門認定審計機構在此過程中未能勤勉盡責的,投資者也有權提出索賠。”
對於違規佔資一事,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上市公司和控股股東是兩個獨立的法人,上市公司不是慈善機構,也不是大股東的‘錢袋子’,不能隨便説拿就拿。”
“誠信守法是上市公司應該堅守的道德底線與法律底線。上市公司如果內部缺乏風險防控、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結構,很容易變成‘一言堂’。”採訪中,董登新呼籲,新證券法生效時間正好在上市公司年報季報集中披露的時間窗口,監管層應該加大年報、季報的抽查以及審核,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如果沒有典型案例的從重處罰,很難有威懾的效果。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