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萊特的一則定增預案引起了投資者的關注,兩家非公開發行的對象成立時間短且未實際開展業務,此事項同樣引起了深交所的關注,深交所要求説明非公開發行對象與公司是否存在股份代持等其他未披露的協議和利益安排。
3月6日晚間,金萊特披露定增預案,擬募集資金不超過4.03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後全部用於補充公司流動資金。預案顯示,本次非公開發行對象為南昌新如升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誌勁科技有限公司,兩者擬認購股份數均為2870萬股(權益變動後佔公司總股本的11.51%),擬認購金額均為2.02億元。
新如升科技和志勁科技有何背景?
資料顯示,新如升科技設立於2020年3月5日,註冊資本1億元,目前尚未實際開展業務。
值得一提的是,新如升科技的控股股東姜旭為金萊特董事。同時,姜旭也是國海建設的法定代表人,2019年10月,金萊特出價1.5億元收購國海建設100%股權,主業轉變為雙輪驅動。
再看另一家定增對象志勁科技,志勁科技同樣成立不久。資料顯示,志勁科技設立時間為2020年1月17日,註冊資本1000萬元,由自然人盧保山100%持股,公司目前尚未實際開展業務。
那麼這位盧保山何許人也?是否也與金萊特有另一層關係?天眼查資訊顯示,盧保山名下僅有一家公司,並未在其他公司擔任商業角色。
值得注意的是,金萊特曾在2018年半年報顯示,一名叫“盧保山”的關鍵管理人員2018年上半年在上市公司領取薪酬4.5萬元。此外,“盧保山”還以核心技術(業務)人員的身份,參與了金萊特2018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那麼本次定增對象志勁科技的盧保山是否就是2018年半年報中出現過的盧保山呢?目前還尚難判斷。
兩家定增對象成立均不足三個月,並且實控人或多或少跟金萊特有千絲萬縷的關係。3月10日,深交所下發了關於對廣東金萊特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
深交所要求説明上述認購對象的實際控制人是否已真實、準確披露,以及認購本次發行的資金來源,是否具備認繳本次非公開發行資金的能力。同時説明,上述的定增主體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之間是否存在股份代持等其他未披露的協議和利益安排;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第二十九條規定。
2月28日,金萊特發佈業績快報,公司2019年1-12月實現營業收入10.01億元,同比增長20.49%,白色家電行業平均營業收入增長率為4.86%;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3759.10萬元,同比增長141.62%,白色家電行業平均凈利潤增長率為13.75%。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