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海洋王(002724)重組事項迎來上會之日。繼上次被否後,海洋王仍不甘心,于兩個月前重啟了對深圳市明之輝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明之輝”)控股權的收購。海洋王收購明之輝51%股權二次上會能否獲得證監會通過,懸念即將揭曉。
根據證監會最新安排,證監會並購重組委定於2020年3月4日召開2020年第6次並購重組委工作會議審核兩家公司的重組事項,海洋王的名字赫然在列。
從海洋王近期披露的重組修訂稿來看,海洋王此次重組擬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相結合的方式收購明之輝51%股權,交易金額為2.71億元,其中交易對價的75%以發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對價的25%以現金方式支付。
海洋王擬購標的明之輝主要從事照明工程施工、設計和維保業務等,海洋王的業務則從早期的傳統照明的研發、銷售、生産逐步向服務型企業轉化。這並非是海洋王首次籌劃收購明之輝控股權。回溯歷史,2019年9月,海洋王擬收購明之輝51%股權的重組草案出爐。此後,經過交易所的問詢,最終,海洋王收購資産事項在2019年11月29日迎來了首次上會之日。
遺憾的是,海洋王收購明之輝控股權事項在首次上會之時遭到證監會並購重組委的否決。彼時,證監會並購重組委認為,“標的資産壞賬準備計提、資産減值準備計提和呼和浩特亮化工程項目相關資産債務剝離等資訊披露不充分,盈利能力存在不確定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管理辦法》第四條和第四十三條的相關規定”。
根據當時的重組草案,業績承諾方以標的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擬實現的經審計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的歸屬於母公司的凈利潤金額孰低進行承諾,分別為5600萬元、6100萬元、6400萬元,三年累計承諾凈利潤為18100萬元。財務數據顯示,明之輝2017年、2018年以及2019年1-4月實現的歸屬凈利潤分別為3548.97萬元、4900.7萬元以及1961.09萬元。
被否後一個月,海洋王即在今年1月宣告繼續籌劃收購明之輝控股權事項。最新的重組草案修訂稿顯示,明之輝2019年1-7月實現的歸屬凈利潤為2541.57萬元。
針對二次收購明之輝51%股權事項相關問題,北京商報記者曾致電海洋王進行採訪,對方表示“二次收購,公司完善了方案,對之前證監會的問題進行了詳細的反饋”。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