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深交所對天翔環境及相關當事人下發監管函,稱鄧親華及鄧翔未按照規定及時辭去相關職務,請公司董事會、鄧親華、鄧翔充分重視上述問題,認真吸取教訓,杜絕上述問題再次發生。
來源:深交所
2019年9月19日,深交所發佈《關於對成都天翔環境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給予紀律處分的決定》,公開認定鄧親華、鄧翔五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彼時,鄧親華擔任天翔環境控股股東、實控人兼董事長,鄧翔擔任董事兼總經理。但直至2020年1月9日,鄧親華、鄧翔才分別辭去相關職務。
天翔環境在1月9日發佈的公告中稱,鄧親華因個人原因,辭去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董事長、戰略委員會主任委員、提名委員會委員職務;鄧翔因個人原因,辭去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總經理、審計委員會委員、戰略委員會委員、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職務。二人辭去董事會相關職務後,仍將在公司或子公司擔任其他職務,他們的辭職不影響公司正常的經營管理工作。
公告顯示,鄧親華、鄧翔二人為一致行動人,原定任期至第四屆董事會屆滿即2020年3月23日。截至公告日,鄧親華持有公司股132988051股,佔總股本的30.43%;鄧翔持有公司股票8006618股,佔總股本的1.83%。
2019年5月21日,證監會網站公佈四川證監局發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天翔環境存在未及時披露實際控制人非經營性佔用資金及相關關聯交易情況;未及時披露、且未在2018年半年度報告中披露為關聯方提供擔保的情況共兩宗違法事實,四川證監局對天翔環境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
此外,天翔環境實際控制人、董事長鄧親華,董事、總經理鄧翔、董事,財務總監婁雨雷,董事、副總經理王軍,董事、董事會秘書王培勇共五名相關責任人被罰。其中鄧親華被給予警告,並處90萬元罰款(作為實際控制人罰款60萬元,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30萬元)。
處罰決定書還顯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17日,天翔環境為實際控制人鄧親華提供資金累計27.36億元,相關交易構成關聯交易。同期公司收到還款累計6.46億元,截止2018年7月17日,天翔環境實際控制人非經營性佔用天翔環境資金餘額為20.91億元。
不僅如此,2017年10月以來,天翔環境資金鏈斷裂,債務危機持續發酵。2018年12月26日,天翔環境債權人向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重整申請,若進入司法重整程式,天翔環境將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産的風險,公司股票也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二級市場上,天翔環境股價一路走低,截至16日午間收盤報2.69元,相較于2014年1月21日掛牌首日14.40元的開盤價,跌去81.32%,總市值僅剩11.76億元。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