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武寧縣人民法院發佈刑事判決書顯示,江西粵豐電力燃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偉麟因犯串通投標罪被判刑1年九個月、罰金100萬之後,又因涉嫌單位行賄罪,經法院調查判決江西粵豐電力燃料有限公司被判處罰金50萬元,劉偉麟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30萬元。
資料顯示,贛能股份是由江西省投資集團公司和江西省電力公司共同發起設立,1997年11月發行上市、江西省唯一的電力上市企業。2007年10月,江西省投資集團公司受讓江西省電力公司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合計持有公司總股份的58.43%,為公司第一大股東。
2008年7月,經與控股股東協商,公司與控股股東實施重大資産置換:將公司所屬萍鄉發電廠(125 MW +135MW)整體資産轉讓給控股股東,同時控股股東將持有的江西豐城二期發電有限公司(2×700 MW)50%股權轉讓給公司,江西豐城二期發電有限公司變更為公司全資子公司,現已更名為“江西贛能豐城二期發電廠”。
粵豐電力成功續簽贛能股份6年合同 贛能股份員工“神助攻”
江西粵豐電力燃料有限公司于2000年成立,期間經歷數次股權變更。
2010年7月7日至2012年10月11日期間,江西粵豐電力燃料有限公司股東為廣州市興亞倫電力維修工程有限公司(佔股70%)和劉偉麟(佔股30%),江西粵豐電力燃料有限公司經營管理由劉偉麟全權負責。
2012年10月12日至2016年8月23日期間,江西粵豐電力燃料有限公司股東變更為劉偉麟(佔股51%)和劉某(佔股49%,係劉偉麟哥哥)。
2016年8月24日後,江西粵豐電力燃料有限公司股東變更為劉偉麟(佔股51%)和李某1(佔股49%,係劉偉麟岳母)。劉偉麟為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公司日常經營。
2005年,劉偉麟與姚某1相識,之後聯繫交往密切。2007年被告單位參加江西贛能股份有限公司豐城二期發電廠(以下簡稱為“豐城二期發電廠”)公開招投標的粉煤灰綜合利用項目,並中標。豐城二期發電廠與江西粵豐電力燃料有限公司分兩次簽訂了2008年、2009年的粉煤灰綜合利用項目承包合同。
兩年合同期滿後,劉偉麟為了直接獲得豐城二期發電廠未來6年的項目承包合同,找姚某1托關係找人説話,這也為行賄行為埋下了伏筆。
2009年下半年劉偉麟在為了讓江西粵豐電力燃料有限公司能以不公開招投標的方式承包豐城二期發電廠粉煤灰綜合利用項目,請時任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原副行長、黨委委員姚某1找江西省投資集團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姚某2幫忙,並承諾給予好處費。
判決書顯示,姚某2與姚某1為父子關係,兩人犯罪事實均已被判刑。
姚某1將此事告知姚某2,後姚某2向時任豐城二期發電廠總經理鄧某打招呼。
在姚某2、姚某1的幫助下,2009年底,江西粵豐電力燃料有限公司在未經公開招投標的情況下與豐城二期發電廠續簽了六年(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粉煤灰綜合利用項目承包合同。
5年賄賂536萬餘元 行賄方式銀行卡、現金、鑽戒、名錶多樣化
江西粵豐電力燃料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劉偉麟為感謝姚某2、姚某1的幫助,于2011年至2015年期間,分11次賄賂姚某1財物合計536.3萬元,姚某1將收受財物的事情告知了姚某2,行賄方式包括銀行卡、現金、鑽戒、名錶多樣化,具體如下:
2011年下半年的一天,劉偉麟在南昌恒大綠洲高爾夫球場停車場送給姚某1現金47.5萬元。
2012年春節期間的一天,劉偉麟在南昌市紅谷灘新區的一家足浴店送給姚某1一張中信銀行儲蓄卡,卡裏存有100萬元,已被姚某1支取。
2012年8月份的一天,劉偉麟送給姚某1一張南昌恒大綠洲高爾夫球場會員卡,卡裏金額15.8萬元。2015年5月28日,球場因關閉,將15.8萬元退給姚某1。
2013年春節期間的一天,劉偉麟在南昌市紅谷灘新區天福茗茶停車場送給姚某1現金50萬元。
2013年5月份的一天,劉偉麟在南昌市紅谷灘新區天福茗茶停車場送給姚某1現金50萬元。
2013年上半年的一天,劉偉麟在南昌市紅谷灘新區天福茗茶茶樓送給姚某1鑽戒一枚,經江西省價格鑒定監測管理局鑒定,該鑽戒價值18萬元。
2013年上半年的一天,劉偉麟在其位於南昌市紅谷灘鹿璟名居小區P棟3205室家中送給姚某1積家牌手錶一塊,經江西省價格鑒定監測管理局鑒定,該手錶價值20萬元。
2014年春節期間的一天,劉偉麟在南昌市紅谷灘新區天福茗茶停車場送給姚某1現金50萬元。
2014年下半年的一天,劉偉麟在南昌市紅谷灘新區天福茗茶停車場送給姚某1現金100萬元。
2015年春節期間的一天,劉偉麟在南昌市紅谷灘新區天福茗茶停車場送給姚某1現金50萬元。
11.2015年5月份的一天,劉偉麟在南昌市紅谷灘新區天福茗茶停車場送給姚某1金750翡翠挂墜一枚,經江西省價格鑒定監測管理局鑒定,該翡翠挂墜價值35萬元。
犯單位行賄罪 共被罰80萬元,劉偉麟被判刑3年
案發之後,劉偉麟向武寧縣監察委員會退繳違法所得共計500萬元。
法院認為,江西粵豐電力燃料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劉偉麟為單位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財物,共計價值536.3萬元,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單位行賄罪。依照刑法相關規定判決,江西粵豐電力燃料有限公司犯單位行賄罪,判處罰金50萬元。劉偉麟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30萬元。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