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績連續虧損可能被暫停上市
前段時間,和訊網曾發文《金龍機電遭遇“至暗時刻”再收關注函,控股股東股權被多次拍賣、高比例質押且凍結超99%,還面臨暫停上市風險》一文詳細論述了金龍機電當下面臨的“多事之秋”。
雙11當天,深交所對金龍機電股份有限公司下發關注函。11月15日,金龍機電回復了關注函。回復函中稱,公司控股股東金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龍集團”)、實際控制人金紹平及其關聯方與北京漢邦國信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漢邦國信”)、萬躍萍等於2019年3月簽署的《金龍集團及其關聯主體資産重組框架協議之終止協議》(以下簡稱“《終止協議》”)對上市公司存在重大影響,公司直至2019年11月8日才對外披露《終止協議》簽署事宜及其中重要內容。
深交所對此表示高度關注。11月27日,“多事之秋”的金龍機電收到了深交所的問詢函。
深交所要求披露與漢邦國信終止重組協議的具體細節,並説明未及時披露終止協議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故意隱瞞。
具體來看:
1.深交所要求補充説明《終止協議》的簽訂過程及背景,充分、完整披露協議中影響上市公司及股東權益的所有條款。
2.金龍機電稱,因相關當事人未向公司提供《終止協議》的書面文件,故未履行資訊披露義務。深交所補充説明 2019 年 3 月相關當事人未及時向公司提供《終止協議》的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是否向相關當事人問詢或函證是否存在相關協議事項,是否存在故意隱瞞,相關當事人是否曾以其他方式告知公司;在未獲取書面文件之前,公司是否已實質知悉《終止協議》及其對上市公司的影響,如是,請説明未及時予以披露的原因及合理性。
3.金龍機電2019年3月25日披露公告稱,金紹平已將金龍集團51%股權質押給漢邦國信、萬躍萍,並將有關投票權一併進行委託。該事項係相關當事人依據 2019 年 3 月簽署的《終止協議》作出的安排。請詳細説明公司披露上述公告時是否向相關當事人問詢或函證是否存在相關協議事項。
4.金龍機電司 2019 年 10 月 29 日披露公告稱,金紹平持有的金龍集團 51%股權解除質押、終止投票權委託事項不是萬躍萍、漢邦國信對其債權及對應權利的放棄。請詳細説明你公司披露上述公告時未明確上述“對應權利”具體內容及其依據的原因,是否存在故意隱瞞,你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是否盡到勤勉、盡責義務。
業績連續虧損,公司股票可能被暫停上市
梳理公司歷史財務數據看,公司2017年、2018年的凈利潤為負值。2018年,金龍機電虧損24億元,其中廣東金龍機電有限公司虧損4.83億元。2019年上半年金龍機電虧損2898.4萬元,今年前三季度金龍機電虧損4016.88萬元。
11月18日,金龍機電發佈了關於公司股票可能被暫停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公告稱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連續兩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若公司2019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仍為負值,則公司會因出現《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13.1.1條第項“上市公司出現最近三年連續虧損(以最近三年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披露的當年經審計凈利潤為依據)”的情形,可能被深圳證券交易所暫停公司股票上市。
控股股東股權高比例質押,且大部分已被凍結
公告顯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金龍集團持有的公司股份處於質押狀態的股份數量為大比例被質押,佔其所持公司股份總數的99.99%,金龍集團持有的公司股份處於司法凍結狀態的股份數量為幾乎已經是所持公司股份數量的全部。
子公司被列環境違法“黑名單”
東莞市生態環境局上個月發佈2019年第一批東莞市環境違法“黑名單”,82家企業進入“黑名單”。
梳理82家企業,發現A股上市公司旗下全資子公司廣東金龍機電有限公司位列“黑名單”之列。
東環罰字〔2018〕1244號文件顯示,2018年5月4日,東莞市生態環境局現場檢查及調查發現,廣東金龍機電有限公司在未經環保部門同意的情況下,廢水收集池溢出生産廢水到污泥壓濾車間地面,經壓濾車間地面溢流至旁邊雨水井再排出廠外雨水道,規避環境監管。
金龍機電可謂是風波不寧,去年8月金龍集團曾發佈公告稱,控股股東金龍集團前期出現債務危機。業績也不如預期連續虧損直到2019年前三季度沒能扭轉虧損的局面,多次提示可能被暫停上市的風險。另外,9月的時候,金龍機電公告稱,獲悉董事、副總經理戚一統被樂清市公安局採取強制措施,為此,公司書面函詢樂清市公安局了解戚一統被採取強制措施的具體原因,截至目前,尚未收到樂清市公安局的書面回函。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