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梅稱“開南賬戶組”背後另有其人
- 發佈時間:2015-12-24 00:31:39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楊菲
12月23日,ST新梅召開新聞發佈會披露有關訴訟進展情況。ST新梅副總兼董秘何婧介紹,王斌忠應該不是“開南賬戶組”的實際控制人和資訊披露義務人。
今年5月,興盛集團和ST新梅分別作為原告,向“開南賬戶組”提起訴訟。根據寧波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王斌忠控制了7個法人賬戶、8個自然人賬戶,即“開南賬戶組”,是這些賬戶組收益的享有人和風險的承擔人。
ST新梅代理律師國浩律師事務所崔慶瑋律師介紹,2015年12月16日下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就ST新梅起訴“開南賬戶組”證券欺詐責任糾紛一案進行了第二次開庭,ST新梅委託代理律師、“開南賬戶組”的委託代理人及被告人之一王斌忠均到庭。通過當天的開庭質證,上市公司了解到,法庭在審理本案過程中,依職權于2015年11月6日到寧波證監局對該局稽查並處罰“開南賬戶組”的相關情況進行了調查,查閱了寧波證監局在查處該案時的案卷檔案,做了《案卷摘抄記錄》,詢問了寧波證監局相關工作人員並做了《工作記錄》。該《案卷摘抄記錄》和《工作記錄》均為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據,在12月16日開庭當天向原被告雙方進行了公開質證。
ST新梅副總兼董秘何婧介紹,根據相關筆錄記載,2014年5月31日前,除了莊有才、王斌忠外,其他“開南賬戶組”成員均不知道其他成員間購買ST新梅股票的情況。而王斌忠於質證當天在法庭上陳述,“開南賬戶組”的股票賬戶不是由他直接管理與控制的,股票也不是由他自己操作的,他只是推薦股票;另外,資金也不是他的,他只是幫忙籌措。
基於以上問題,何婧介紹,ST新梅將堅持查清並明確“開南賬戶組”的股東資格和權利。將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繼續提出調查申請,請求法院對“開南賬戶組”資金來源予以徹底查明。由於“開南賬戶組”幕後的真正出資人和控制人尚未被查實,而且,公司發現還存在部分與“開南賬戶組”同期買入股票且一直持有至今,同時在近三年的歷次股東大會上與“開南賬戶組”的表決保持一致的賬戶,公司懷疑這部分隱蔽賬戶極有可能也與“開南賬戶組”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如若屬實,則很可能涉及內幕交易和操縱股票。對此,公司也將依法向證監會進行舉報。
當記者問道,ST新梅怎樣保證今年實現盈利從而保住“殼”資源時,何婧介紹,避免退市風險最有力的措施是推進公司重組,在2016年完成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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