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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牌股連續跌停 股民很糾結

  • 發佈時間:2015-09-17 06:34:09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楊欣  責任編輯:楊菲

  近500家上市公司無法交易 復牌股連續跌停

  本報記者粗略統計,目前兩市共有461家公司處在停牌狀態中,除了部分公司是在2015年6月份之後停牌,還有不少公司從去年開始就打起停牌“持久戰”,留給股民的解釋只有不知所云的資訊披露。近期股市持續低迷,復牌個股屢屢遭遇跌停,投資者感覺茫然,不知道是繼續停牌好還是復牌好。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近期,監管層發文要求券商進一步整頓違法違規賬戶,配資清理已進入最後階段。復牌的股票若遇上配資清倉,則會遭遇不計成本的拋售,跌停風險更加大。

  原因:

  上市公司停牌“理由”五花八門

  “國有企業市值佔滬深兩市總市值的半壁江山之上,國字頭股票都這樣大片停牌,這個股市還怎麼玩了?”而比起無法交易的鬱悶來説,更讓投資者感到無奈的則是上市公司的含糊其辭的停牌“理由”。

  “幾乎每一份公告上提示的停牌原因都是那幾個字:存在未披露的重大事項。但究竟是什麼事情?是重組,還是公司出了問題?一概不知。等到停牌原因正式披露的時候,公司股價已經不是飛上了天就是跌到了地下,我們股民根本無從提前預支。”股民李小姐告訴記者。

  本報記者了解到,所謂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項”,主要是指那些可能對股價産生大幅度影響的事項,比如“來自媒體的負面報道足以影響股價”、“公司要簽訂重大合同,而合同數額又能對公司業績産生較大影響”等等,所涉及範圍非常廣泛。而對事項是否重大到足以申請停牌的判斷,一般由上市公司的董秘作出,並報請董事長簽字;其後方可向交易所遞交停牌申請。

  上市公司披露的停牌原因,卻是五花八門。比如,眾和股份稱,其正在籌劃收購資産事項;騰邦國際推出股權激勵;還有的公司停牌牽扯到股權轉讓,以及推出定向增發等等。

  還有部分上市公司停牌公告中披露的原因,則屬於“常規動作”。比如,股價出現異動達到一定標準後,上市公司須停牌自查;因為某些原因,上市公司被交易所責令停牌。

  規則:

  3個月期限形同虛設

  本報記者查閱了交易所相關交易規則,上市公司普通資産重組的停牌日期是“1+1+1”模式,即停牌一個月並可延長,一般不超過3個月。而在實際操作中,上市公司卻是可以一次又一次地申請繼續停牌。3個月的期限形同虛設,部分上市公司成為A股中的停牌“大王”。

  例如,金飛達因籌劃重大資産重組,從2014年7月開始停牌,直到2014年12月22日復牌,歷時5個月。在此之前,公司已經是多次停牌。統計數據顯示,自2012年12月至2014年7月,金飛達累計停牌24次,佔到同時期A 股上市公司停牌次數的19.3%。而公司目前同樣因重組事宜再次停牌。

  有股民在股吧中戲稱,上市公司通常都是這樣表述停牌事宜:第一次,公司有重組意向,停30天;第二次,公司重組進入實質性階段,停30天;第三次,公司重組有重大突破,停30天;第四次,公司重組取得較大進展但仍然存有不確定性,停30天……然後就一直停幾個月……

  一位資深股民告訴記者,相比香港市場,內地證券市場停牌過於頻繁,同時停牌時間過長。

  “這停牌頻率過高,不但影響市場效率,稀釋或麻痹了停牌的警示作用,也增加了投資者的風險”。

  股民:

  不知道是繼續停牌好還是復牌好

  老股民趙先生向記者抱怨説:“我曾經持有幾隻停牌幾個月的股票,與股票流動性強的特點嚴重背道而馳,有的公司僅是更換大股東而已,對上市公司又沒有重新整合的資訊,為什麼要停牌這麼長時間,這嚴重侵犯了流通股東的股票交易權。要是上市公司提早告知停牌時間,我會提早賣出。重新買入其他股票,現在都跟隨大盤有賺了”。

  另一位股民李小姐也氣憤地説:“股市有風險,股民理應承擔相應的操作風險,但這種股市漲了卻停牌的股票,讓我們投資者太失望了,無法賣出股票,讓我賠錢又應該由誰負責?”

  不過,相比今年7月份股市大幅調整之前,現在的A股投資者卻感覺到很茫然,不知道是繼續停牌好還是復牌好。“現在市場低迷,復牌也是補跌,搞不好就連續跌停,等了這麼久等來的卻是這樣的結果,實在鬧心啊。”有投資者對此很糾結。

  2015年9月15日開盤,深康佳A繼續“一”字跌停,跌停板上的封單迅速飆至幾百萬手,這也是深康佳A復牌後的第三個跌停板。

  威創股份復牌以來已經連續6個跌停,該股于6月12日停牌,近3個月的停牌並沒有讓該股在本輪暴跌中倖免于難,9月8日復牌後威創股份立即無量跌停,至今仍沒有打開跌停板的跡象。

  仁和藥業在今年6月12日以17.17元/股的價格停牌,其本週一復牌後仍然2個跌停,而且開盤即死死封于跌停板上。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近期,監管層發文要求券商進一步整頓違法違規賬戶,配資清理已進入最後階段。復牌的股票若遇上配資清倉,則會遭遇不計成本地拋售,跌停風險更加大。

  專家:

  監管層強化“失敗式”重組的監管力度

  本報記者了解到,目前停牌問題已經引起監管層的重視。經過前期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後,上海證券交易所已經正式發佈並實施《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資訊披露及停復牌業務指引》。該指引的最大特色是貫徹對中小投資者知情權和參與權的維護,要求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間,尤其是停牌期間的相關重要節點,要盡可能詳盡地披露重組進展,並及時回應市場各種傳聞。指引還強化了對“失敗式”重組的監管力度,要求上市公司董事會和相關仲介機構詳細説明重組失敗的原因並召開投資者説明會。

  但是依然有大部分市場人士認為,上市公司的停牌需要從制度上明確時間,而不應該一延再延,3個月期限屆滿後就應採取強制措施復牌,無法復牌的則應該強制退市。此外,要給投資者一個緩衝的時間,例如停牌和復牌之前提前發佈公告,公告後一兩天再停牌,這樣才能做到對投資者有公平可言。

  此外,上市公司長期停牌主要因為預期進行並購和重組,既有可能成功,也可能失敗。如果並購和重組失敗,就必然導致股價大跌,投資者完全沒有主動避險的能力。

  因此不應長期限制股民的股票流通,並應補償因長期停牌使投資者蒙受的損失。

  相關連結

  1.在目前停牌的上市公司中,逾40家央企上市公司處於停牌狀態。9月13日晚,中國中鐵中鐵二局加入停牌行列,宣佈因籌劃重大資産整合事項停牌。中遠、中海集團旗下的中國遠洋中遠航運中海發展中海集運中海科技5家上市公司8月10日起停牌。

  2.皖江物流股票自2014年10月8日起就已經按照重大資産重組事項停牌,但是時至目前,公司何時復牌仍未有明確時間,而重大事項的最新進展,是9月9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發的《關於對公司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産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預案的審核意見函》(以下簡稱審核意見函),需公司進一步補充披露,補充內容包括同業競爭與關聯交易、民事賠償風險、標的資産權屬、關於交易作價及評估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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