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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風暴”突至 一週20家股東違規減持被查

  • 發佈時間:2015-08-03 02:31:02  來源:新京報  作者:尹聰 郭永芳  責任編輯:楊菲

  一週時間內,超過20家上市公司的股東們,接到了證監會的《調查通知書》。《通知書》上所列“罪名”大致相同——各位股東,不是減持至5%時未及時披露,就是減持時信披違規。股東們“犯事”的時間,遠在2014年下半年,近在今年7月上旬。各不相同。有評論認為,證監會此時集中查處違規減持,意在提振市場信心。“不是故意做空股市,也不是在故意挑戰監管”。受到調查後,有違規減持的股東“迅速”聲明道。

  7月31日,證監會通報稱,已對涉嫌超比例減持未披露、窗口期減持等違規減持行為立案52起。不過,律師認為,這些違規行為所受懲罰可能不重。

  7月份24家公司違規交易被查

  從具體原因分析,“違規減持”可分為減持公司股份達5%時、未按相應規定停止賣出行為並對外披露;減持股份時資訊披露違規等情況。

  上周以來,證監會突然掀起調查違規減持的風暴。上市公司股東們,風聲鶴唳。

  據統計,7月24日至今,藍英裝備威華股份涪陵榨菜等20家上市公司先後發佈公告稱,其實際控制人或股東,因為涉嫌違法違規減持上市公司股票,收到了來自證監會的《調查通知書》。

  此前的7月14日和15日,欣旺達津勸業也發佈了類似公告。此外,大東海A中鐵二局的大股東也被立案調查,原因是其涉及短線交易。

  累計下來,整個7月份,24家上市公司的股東,因違規交易公司股票受到調查。

  7月24日,證監會通報稱,今年上半年,證監會加大了對大股東違規減持的查處力度,上半年查處的大股東及董監高減持未披露、違反承諾減持、短線交易等行為近50起。

  也就是説,僅是7月被立案調查的數量,已經相當於整個上半年查處案件數的一半。

  如果加上交易所“貢獻”的數據,7月份牽涉“股東違規交易”的公司數量更多。7月9日,上交所對青海華鼎維科精華等4家公司的股東等通報批評和監管關注,原因皆是“違規減持”;7月30日,柳化股份撫順特鋼也受到上交所的批評。

  從具體原因分析,“違規減持”可分為減持公司股份達5%時、未按相應規定停止賣出行為並對外披露;減持股份時資訊披露違規等情況。其中,以前者居多。

  而從時間上看,7月份受到調查的多起案件,屬於“歷史舊賬”。比如,南風股份大股東楊澤文等人減持公司股票,發生於去年9月至今年3月11日間;金運鐳射實際控制人梁偉的減持時間,則是在今年2月5日至3月17日期間。

  違規減持發生在7月的,只有津勸業的第二大股東天津中商聯控股公司。中商聯此前持有津勸業8.4%的股權。7月2日至6日,其以大宗交易的方式,減持了津勸業3.6%的股權。

  實際上,被立案調查之前,部分事涉違規減持的股東,已經引起了監管部門的注意。

  以最近諸事不順的雛鷹農牧為例,其實際控制人侯建芳自去年8月至今年6月16日期間,累計減持雛鷹農牧6.23%的股份,且達到5%後未向證監會報告。

  7月7日,侯建芳收到了河南證監局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7月24日,證監會決定對侯建芳立案調查。

  “不是在惡意做空”

  20多位違規減持的案例中,中航資本減持中航黑豹股票一事,引起的反響最大。中航資本與中航黑豹,均屬中航工業旗下。7月20日前後,中航工業董事長林左鳴,高調發聲“護盤”。

  7月26日,中航資本下屬子公司中航投資,涉嫌違規減持中航黑豹的股票受到證監會調查。此事引發了中航資本總經理楊聖軍的下課。由此,楊聖軍也成了證監會集中查處違規減持以來“最倒楣”的人。

  面對證監會的調查,部分被查股東陳述了其減持違規的理由。

  深圳美盈森的控股股東王海鵬及其兄弟王治軍,將其違規歸咎為“認知存在誤解”。王治軍屬於美盈森持股5%以上的股東。證監會認為,王海鵬、王治軍減持達到5%時未及時進行披露。

  “因為不全面的認識,雙方未將對方視為一致行動人,因此未按照合併持股履行公告義務。”王海鵬、王治軍説,經“認真學習並深入理解相關法律法規”,才認識到法律法規對一致行動人的認定情形。

  中商聯之所以大幅減持津勸業的股票,是由利益壓力驅動。7月3日至6日,中商聯以每股7.72元的價格,減持津勸業1500萬股,套現1.16億元。

  7月23日,中商聯解釋稱,減持是由“史無前例的股價斷崖式下跌”引起的;6月15日後的15個交易日內,津勸業股價從18.96元下跌了61%。

  “我們有‘津勸業’股票做的股權質押貸款,面臨著日趨臨近的被銀行平倉的壓力。”中商聯稱,減持時達到5%未及時公告,是因對相關政策的理解偏差造成的,“不是故意做空股市或者故意挑戰監管。”

  先於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之前,部分公司的股東曾收到了當地證監局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決定書的內容顯示,違規減持的股東,受到的懲罰十分有限。

  比如,中商聯接到天津監管局的《決定書》後,所做的整改措施是組織高管學習《證券法》、加強對會議資料的整理等,其中未涉及經濟處罰。

  雛鷹農牧實際控制人侯建芳違規減持後,河南證監局對他採取的措施為“監管談話,同時記入證券期貨誠信檔案”。

  同時,對於部分違規減持的股東,交易所方面採取的是通報批評及監管關注的措施。監管關注即交易所把違規事實或風險狀況告知監管對象,要求其及時補救、改正或防範。

  違規行為所受懲罰可能較輕

  即便是此番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外界預測,涉事對象所受到的處罰,也可能較輕。《證券法》規定,上市公司董監高、持有公司股票5%以上的股東,違反規定6個月內買賣本公司股票的,給予警告處分,同時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上海東方康橋律師事務所律師吳立駿向新京報記者解釋,違規減持分兩種情況,一種是違規買賣,董監高在6個月內買進賣出;另一種即是股東減持5%的紅線,減持至5%時,必須先披露,之後再進行減持。

  吳立駿稱,針對第一種情況的處罰,往往是董監高買賣股票産生的利潤歸上市公司所有;減持至5%未披露的,最高可處罰款30萬元。

  “因為行政處罰力度不夠,促使股東或者高管被利益驅動,産生違規減持。”吳立駿稱,由違規減持導致的股價下跌,對中小股民而言是不公平的。

  證券律師陳若劍向新京報記者表示,現在國內對於違規減持的處罰情況主要是公開譴責、責令整改、通報等。而在美國,除了利潤上繳給上市公司外,罰款力度約是收益的幾倍,違法的代價是很大的;中國香港和美國差不多,還存在市場禁入,包括擔任董監高的資格可能會沒有。

  “即便違法,罰款以後還是賺好多,所謂的處罰有點鼓勵違法,因為違法成本太低。”陳若劍建議,必須要建立一個市場禁入規則,假如違規減持,相應一些資格(比如董監高)就沒有了,此外處罰力度要加大。

  今年7月,證監會要求各上市公司出臺“穩定股價”措施的背景下,幾乎全部的上市公司發佈了股價維穩措施。這20多家涉嫌違規減持的公司,也有相應措施出臺。

  一些股東打算增持自家股票。與過去的減持套現所得相比,股東們此次增持所表現出的“誠意”,略顯不足。

  比如,中商聯合計違規減持津勸業1.16億元後,未來將出資1158萬元增持津勸業;過去,雛鷹農牧實際控制人侯建芳累計減持套現逾9億元,以後擬增持自家股票1億元;金力泰實際控制人吳國政合計減持逾3億元,擬掏3000萬元增持。

  上述股東尚屬拿出“真金白銀”增持。另有一些股東,還停留在“喊口號”的層面。

  新築股份大股東新築投資,此前套現1.6億元,被認定為“涉嫌超比例違規減持”。在“股價維穩”的相關公告中,新築投資表示,“積極推動股份增持計劃”。

  同時,涪陵榨菜第三大股東東兆長泰,先前減持拿到4.76億元。在“股價維穩”時,東兆長泰沒有增持的打算,只是承諾“未來6個月內不再減持”。

  7月31日,證監會重申了對違規減持的態度——上市公司股東應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得違規減持,否則“交易所將根據自律行為予以處理,同時記入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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