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北高速董事關聯人窗口期買賣股票 僅獲利24元
- 發佈時間:2015-03-18 07:13: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張恒
牛市來臨,股民坐不住拋售股票是常有的事情。但在上市公司業績發佈窗口期,其高管以及關聯人卻無論如何也不能“坐不住”,否則便會因違規受到處罰。
3月17日晚,華北高速公告稱,公司董事陳元鈞弟弟陳元少於2015年3月13日因誤操作買入公司股票200股,于3月16日賣出,違反了上市公司董事關聯人不得在窗口期買賣股票的規定。
昨日晚,華北高速公告稱,陳元少通過集中競價交易誤操作買入了公司股票200股,成交均價為6.20元/股,成交金額為1240元。同時,公司擬定於2015年 3月28日披露2014年度定期報告,公司知悉後立即聯繫告知陳元少窗口期不得買賣公司股票的規定。為降低違規後果,其于3月16日將該200股公司股票以成交均價6.38元/股賣出,成交金額1276元。陳元少本次買賣行為違反了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等。
據華北高速介紹,儘管此次股票買賣金額較小,但陳元少已認識到該筆操作違反了相關規則,為降低違規後果,其已及時將股票售出,並將獲益金額(24.72 元)上繳給公司,並就本次違規買賣股票行為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歉意,公司已收到相關款項。
華北高速認為,陳元少此次買賣股票買賣金額較小,其沒有提前獲悉公司2014年度報告具體財務數據資訊或其他重要未披露資訊,不屬於利用內幕資訊交易,交易時點無影響股價波動的未披露敏感資訊。公司董事會已就此事項對其進行提醒,並向其重申了董事關聯人買賣公司股票的有關規定。公司將進一步採取措施,提醒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加強法律法規學習,杜絕此類情況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