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文化大股東收到監管部門警示函
- 發佈時間:2014-08-20 03:15:05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陳娟娟
山水文化8月18日晚間公告,15日,公司第一大股東黃國忠收到證監會山西監管局發來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關於對黃國忠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警示函顯示,8月5日,有關媒體對山水文化相關資訊披露事項進行了報道,山西證監局對此進行了專項核查。經查,山西證監局認為黃國忠作為廣西金信的股東、法定代表人,在2013年10月披露的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2014年5月披露的收購報告書中未如實披露廣西金信的相關資訊。其持有的山水文化2000萬股股份被法院凍結後,未準確、完整告知上市公司股權凍結的原因。山西證監局認為,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決定對黃國忠本人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此外,8月18日,上交所已啟動紀律處分程式,同日公司相關股東也收到上交所紀律處分意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