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文化撕開股東假面 黃國忠債務纏身定增擱置
- 發佈時間:2014-08-13 09:2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王文舉
在交易所責令説清的公告中證實,前兩大股東黃國忠、丁磊有大額未償負債,定增因此中止。黃國忠如不能到期償債,將辭去董事長職務,其持有的2000萬股亦將可能被強制拍賣
當謊言的口子被撕開,真相自然流淌。
在連續停牌一週之後,山水文化今日發佈四則公告,對上海證券報與中國證券網5日聯合刊發的《山水文化“假面”股東》調查報道予以回應。公告證實,前兩大股東黃國忠、丁磊有大額未償負債,定增因此中止。黃國忠如不能到期償債,將辭去董事長職務,其持有的2000萬股亦將可能被強制拍賣。
上證報記者掌握的資料顯示,丁磊持有的六合逢春、廣西印象劉三姐旅遊文化産業投資有限公司股權目前均遭法院凍結。對於黃國忠、丁磊來説,目前債務繁雜一環扣一環。“一旦解決好印象劉三姐的問題,我相信癥結是可以解除的。”丁磊對記者表示。
而這一切,對於山水文化來説,意味著太多的未知數。
廣西金信現形
如本報報道所指,被隱匿的廣西金信名義上就是黃國忠所控制。
今日,山水文化公佈更新版收購報告書,黃國忠控股的企業不再只是一家廣西鉦德,他名下還有廣西金信。廣西金信于2006年11月成立,註冊資本4億元,黃國忠出資2.8億元控股70%,盧毅出資30%。
公告稱,黃國忠目前還登記為廣西金信股東,並擔任廣西金信董事長及法定代表人。
山水文化解釋稱,2012年4月,黃國忠與自然人何力簽署協議書,約定將其持有的廣西金信70%股權轉讓給何力。而銀監會、央行等七部委2010年聯合頒布的《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第七款明確規定,融資性擔保公司持有5%以上股權的股東變更,應經監管部門審查批准,然後再按規定向工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但相關部門並未批復該次股權轉讓。不過,黃國忠和何力認為轉讓協議有效,協議中註明:在委託持股協議生效期間,經何力指派需要黃國忠簽字的,黃國忠予以配合,因經營管理所産生的全部風險由何力承擔。
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就此向上證報記者表示,認定法律責任的時候,仍是以工商登記的股東和法人為準,委託持股協議只是在內部有效,對外並無法律效力。
廣西金信目前負有較大規模的擔保。據公告披露,截至目前,廣西金信在柳州銀行的擔保業務,涉及為客戶擔保金額合計約為5.8億元(準確數據正與銀行核實)。其中,不少擔保出現償付危機。截至目前,廣西金信已代客戶向銀行承擔擔保責任累計金額約3.8億元,廣西金信稱“正在採取一切必要手段追償債務”。
本報掌握的權威情況顯示,廣西金信在銀行的擔保餘額接近10億元。
黃國忠涉訴擔保1.2億元
廣西金信的擔保之火,不可避免地燒到了黃國忠身上。
山水文化今日公告,受行業經濟形勢的影響,廣西金信一些客戶難以向銀行償還債務,因此銀行要求廣西金信及其他擔保人為其承擔償還義務。
黃國忠自查稱,因作為廣西金信的共同連帶責任保證人,其可能被要求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債務共8筆涉及本息1.2億元左右。
披露資訊顯示,該8筆債務已全部進入訴訟階段,包括金融借款糾紛、票據承兌合同糾紛等,涉及的第3方債務人共8家,主債務發生時間分佈在2013年3月、5月、7月及10月,都在黃國忠表述的2012年4月廣西金信股權轉讓之後。黃國忠稱,借款人已經違約,但法院尚未對案件作出判決,因此其尚不存在現實的支付義務。
黃國忠表示,經其與何力溝通,何力或其關聯方同意必須在黃國忠持股被法院強制執行前承擔還款義務。但黃也坦承,何力是否能夠及時將前述債務清償仍存在不確定性,其所持的山水文化股份仍可能被法院強制拍賣,從而影響到實際控制人地位。
“為防止上述之最差結果發生,本人已在著手籌措資金,一旦必須本人履行還款義務時,本人將通過自行籌集資金清償等方式,盡最大努力保持本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發生變化。(但能否按期籌集到足額資金,仍存在不確定性)。”黃國忠通過公告表示。
債務纏身定增擱置
山水文化大股東黃國忠的隱性債務還不止這些。
今日公告顯示,原來,黃國忠幫助山水文化保殼過程中豁免的債務並未償還完畢,只不過積累到了黃國忠身上,且為數不少。
2013年12月,為幫助山水文化“保殼”,黃國忠與青島龍力簽訂了債權轉讓協議,由黃國忠以1.4億元收購青島龍力對山水文化的11211.4萬元債權,黃國忠對山水文化的債權進行了豁免。因此,黃國忠對青島龍力承擔了1.4億元債權價款及相應利息,但截至目前,該款尚未完全清償。
2014年1月,青島城鄉擔保公司通過交通銀行向青島龍力提供為期一個月的6000萬元貸款,黃國忠以其持有的山水文化2000萬股股票提供質押擔保。青島龍力未按約定期限償還上述款項,上述貸款已逾期。青島城鄉擔保尚未啟動追索程式。
更耐人尋味的借款是,山水文化向“牛散”股東景華借款6000萬元,截至8月7日累計收到4000萬元,主要用於歷史遺留債務的償還等。黃國忠以其持有的廣西鉦德51%的股權作質押為該筆借款提供擔保。
山水文化股價從5元攀漲至19元的過程中,一季度迅猛增倉約591萬股至748.3萬股的景華,以幾乎翻倍的收益在6月末出售了大部分籌碼。
此外,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規定,收購人負有數額較大債務,到期未清償,且處於持續狀態的,不得收購上市公司。據此,山水文化公告稱,黃國忠承諾在前述逾期債務全部清償完畢之前,將不啟動後續上市公司收購工作,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及實際控制人地位可能受到影響。
今年5月發佈的收購報告書顯示,黃名下的廣西鉦德擬以5.16億元認購山水文化定增股份。
黃、丁關係不一般
廣西金信稱,正在採取一切必要手段追償債務。對於追償債務獲得的資金,將優先用於償還涉及黃國忠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8筆債務。
上述1.2億元擔保與丁磊亦有關聯。
據悉,上述8筆債務同時追加丁磊等人作為連帶責任保證人,原因是該8筆業務係由丁磊推薦。由於銀行判斷該等業務風險較大,為順利通過銀行審核,丁磊願意與其他利害關係人共同為該等業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黃國忠、丁磊一直如此如影隨形。本報記者在調查採訪時,廣西金融圈人士均認為兩人為“一家人”。
公告則解釋,在業務開展過程中,廣西金信存在為丁磊旗下公司提供融資擔保的情形,丁磊也憑藉其廣泛的人脈為廣西金信介紹過業務,並應貸款人柳州銀行要求存在在其介紹的部分擔保業務中提供連帶保證或反擔保措施的情形。此外,鋻於與黃國忠的良好合作關係,丁磊以略低於市場價格將其自有房屋租賃給廣西金信用於辦公。但黃、丁兩人表示以往合作都是正常合作關係,不存在互相持股、領取薪酬及分紅的情況。
有意思的是,公告坦承,兩人歷史上存在多次合作關係,在部分與二人共同合作過的當地人眼中,可能會産生二人屬於同一個體系的誤解。加之丁磊社會關係更為廣泛,事業發展規模更大,特別是2012年收購印象劉三姐的運營公司之後,丁磊在廣西的影響力迅速提升,因此在二人的業務合作過程中,丁磊大多處於主導地位,而性格相對內斂的黃國忠則存在被誤認為僅是執行丁磊決策的可能,這也是造成部分人將二人誤認為“臺前幕後”、存在“控制”關係的客觀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