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晚間,國泰君安、海通證券同步發佈公告,宣佈本次合併重組申請正式獲得中國證監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受理。
國泰君安、海通證券公告稱,12月23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關於受理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換股吸收合併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並募集配套資金申請的通知》。上交所依據相關規定對申請文件進行了核對,認為申請文件齊備,符合法定形式,決定予以受理並依法進行審核。
同日,證監會就本次交易涉及的包括國泰君安與海通證券合併、海通證券解散、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變更主要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變更主要股東、海通期貨股份有限公司變更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等行政許可申請依法予以受理,並出具《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受理單》。
此外,國泰君安、海通證券同時披露了本次合併重組報告書(草案)的申報稿及修訂説明。相較于11月21日兩家公司發佈的合併重組報告書(草案),本次披露的申報稿的核心資訊均未發生變動,主要是對11月21日以來國泰君安、海通證券兩家公司股東大會已批准本次交易、雙方債務金額的小幅變動等內容的修訂。
回顧國泰君安、海通證券的合併推進過程,可謂進展迅速。9月5日,國泰君安、海通證券同步發佈關於籌劃重大資産重組的停牌公告。12月13日,兩家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合併重組交易方案等相關議案,僅用時3個月就完成了全部公司治理程式。本次雙方合併重組申請在股東大會召開僅10天后即獲證監會、上交所受理,推進速度之快再次超過市場預期。
對於本次合併重組後續審批流程,北京市海問律師事務所表示,本次交易尚需香港聯交所對作為換股對價而發行的國泰君安H股在香港聯交所上市及允許交易的批准;獲得上交所審核通過及證監會批准、核準、註冊;獲得必要的境外反壟斷、境外外商投資或其他監管機構的審查通過等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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