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復同意設立福州新區
- 發佈時間:2015-09-10 03:26:34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張恒
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同意設立福州新區的批復》(以下簡稱《批復》),同意設立福州新區。設立並建設好福州新區,是實施國家區域發展總體戰略、貫徹落實國家支援福建省經濟社會發展一系列重大政策的重要舉措,對於實現在更高起點、更廣範圍、更寬領域推進海峽兩岸交流合作,推動福建積極參與、全面融入“一帶一路”戰略實施,努力培育新的經濟增長極、與平潭綜合實驗區實現一體化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福州新區位於福州市濱海地區,初期規劃範圍包括馬尾區、倉山區、長樂市、福清市部分區域,規劃面積800平方公里,區位條件優越、生態環境秀美、産業基礎堅實、港口設施完善、文化底蘊深厚,在海峽兩岸交流合作中具有重要作用。
《批復》要求,福州新區建設要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生態優先、科學開發,以深化海峽兩岸交流合作為主線,以開放合作、改革創新為動力,率先探索新型城鎮化道路,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努力把新區建設成為兩岸交流合作重要承載區、擴大對外開放重要門戶、東南沿海重要現代産業基地、改革創新示範區和生態文明先行區。
福州新區建設重點任務有七個方面。一是構建兩岸交流合作重要承載區。深化兩岸民間交流,提升科教文化交流水準,拓展産業合作,構建海峽兩岸經貿交流的重要平臺。二是建設擴大對外開放重要門戶。推進與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港口城市的交流合作,搭建國際交流平臺,深化涉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三是打造東南沿海重要現代産業基地。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建設海峽西岸先進製造業基地,培育海洋新興産業,做大做強文化産業。四是探索全面創新改革路徑。推進對臺合作政策和體制機制創新,探索創新發展政策機制,推進城鄉管理體制改革。五是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增強福州作為省會中心城市的集聚輻射和龍頭引領作用。深化區域協作,構建東南沿海聯動發展格局、帶動內陸省份開放發展。六是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科學組織城鎮空間佈局,高水準推進小城鎮發展,促進城鄉共同繁榮。七是建設綠色新區。優先保護環境,明確新區基本生態控制線,科學規劃新區生態功能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