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人士:應明確網際網路金融産品屬性
- 發佈時間:2016-02-03 01:43:17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楊光 徐文擎
2月2日,在由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網際網路金融研究中心主辦的中國金融論壇·網際網路金融分論壇上,來自政府部門、網際網路金融企業、研究機構、行業自律組織的20余位專家學者和業界高管,就P2P網路借貸風險防範展開深度討論,形成包括“明確網際網路金融産品屬性”、“建立産品註冊登記制度”等在內的五點共識。會議由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所長、網際網路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姚余棟主持。
與會專家認為,應及早應對隨著行業規模擴大而逐漸累積的信用風險,從業機構應嚴格遵守人民銀行等十部委《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及相關監管辦法,堅守風險底線。
會上,權威人士還形成了五點共識。第一,明確要求包括P2P網路借貸在內的網際網路金融産品的名稱應與其投資屬性和法律關係相一致,不能籠統使用“投資産品”、“理財産品”等産品名稱,誤導和迷惑普通投資者。第二,建立包括P2P網路借貸在內的網際網路金融産品註冊登記制度,形成全國統一、簡明、標準化、便於查詢和追溯的網際網路金融産品代碼。第三,建立P2P網路借貸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建議設立基本投資門檻。第四,探索建立P2P網路借貸的二級市場交易機制,提高P2P網路借貸産品流動性,進一步分散投資風險。第五,加強投資者教育,明確“誰投資,誰埋單”的風險自擔原則,打破剛性兌付的不合理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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