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於創新 實現融資新突破
- 發佈時間:2016-01-08 01:09:20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1月8日,中國國電集團公司2016年公司債券“16國電01”成功發行,20億元募集資金全部到位,標誌著國電集團成為首家在交易所市場中,向公眾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全民所有制企業,具有里程碑意義。日前,就資本市場和廣大投資者共同關心的問題,筆者走訪了中國國電集團公司總會計師、黨組成員陳斌。
陳斌先生長期在電力行業工作,歷任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總會計師、黨組成員;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總會計師、黨組成員;中國國電集團公司副總會計師兼財務産權部主任;中國國電集團公司總經理助理兼財務管理部主任;中國國電集團公司總會計師、黨組成員。
筆者:請您簡要介紹一下中國國電集團公司的有關情況?
陳斌:中國國電集團公司是經國務院批准,于2002年成立的以發電業務為主的綜合性電力集團,是國務院國資委直接監管的五大全國性發電企業集團之一。近年來,國電集團牢牢把握“穩中求進、穩中求優”的工作總基調,紮實做好“做強主業、轉型升級,深化改革、完善機制,強化管理、提高品質,優化資産、防範風險,加強黨建、創建和諧”五篇文章,全力打造“效益國電、綠色國電、創新國電、廉潔國電、幸福國電”,全面提升發展品質和效益,産業佈局和電源結構持續優化,盈利能力和抗風險能力大幅提升,綜合實力顯著增強,在國資委考核中連續6年獲得“A”級考評成績。
目前,國電集團資産遍佈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擁有近800家基層企業。截至目前,國電集團可控裝機容量1.35億千瓦,資産總額達到7900億元,凈資産1433億元。
國電集團共控股5個A股上市公司和2個H股上市公司,市值累計超過1400億元。
筆者:請您簡要介紹一下本次國電集團公司債券的發行情況?
陳斌:2015年12月23日,國電集團50億元公司債發行申請獲得證監會正式批復。2016年1月4日,國電集團發行團隊通過簿記建檔的方式,最終確定首期債券發行規模為20億元,期限為3年,票面利率為2.98%,全場認購倍數為5.07倍。
此次公司債的票面利率為2007年以來同類型債券最低發行利率,實現了三年期3A級公司債票面利率9年來首次進入“2”字頭。最終的發行結果和超額認購情況,一方面體現了發行團隊對時間窗口和資本市場的準確判斷,另一方面也體現了投資者對國電集團公司債券發行的高度認可。
筆者:國電集團作為市場上首單公開發行公司債的全民所有制企業,相關的背景是什麼?
陳斌:2015年1月,中國證監會正式修訂發佈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對發行主體、發行方式等多個方面進行了改革,簡化發行審核流程,拓寬公司債券的發行範圍。
我們在獲知發行主體擴展的資訊後,第一時間分析了集團公司發行公司債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對於企業而言,公司債與其他債務融資工具相比,均是企業負債,不存在著實質性的差異。企業在選擇上述品種時,主要是從融資成本、審批效率和債券的流動性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慮,其中融資成本為主要因素。交易所市場採用集中對手方質押回購,增強了債券的流動性,吸引更多的投資者踴躍認購,從而有效地降低了公司債的融資成本。尤其是在今年貨幣市場寬鬆的情況下,債市收益率下行,位於近年來低位,為集團公司發行公司債提供了條件。
在確定了公司債的成本優勢後,國電集團就發行公司債事宜與有關部門進行了溝通和彙報,獲得了有關部門的大力肯定和支援。
筆者:您認為國電集團本次成功發行公司債券的意義有哪些?
陳斌:從國電集團的角度來説,本次公司債的成功發行主要有三方面意義:一是實現央企總部公司債品種零的突破,拓展了集團的融資渠道,豐富了直接融資手段,使集團能夠更加有效地利用資本市場進行融資,增加了融資産品的選擇性;二是使集團可以獲得長期限、穩定的資金,有利於進一步改善集團的資金狀況,優化債務結構,提高抵抗風險能力;三是通過公司債券融資可以鎖定較低的融資成本,有效降低財務費用。
從資本市場的角度來説,本次公司債成功發行是資本市場市場化改革的成果,為全民所有制企業探索出一條新的融資渠道,有利於全民所有制企業利用資本市場調整債務結構、降低融資成本和財務費用,是貫徹落實2015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幫助企業降低成本”精神的具體體現。
本次公司債的成功發行對後續其他全民所有制企業發行公司債具有較強的借鑒意義,豐富了交易所公司債券發行主體類型,進一步推動了多層次債券市場的發展。
筆者:請您談談在本次公司債項目實施過程中,監管機構對於這一創新的態度是怎樣的,給予了什麼樣的支援?
陳斌:去年8月份開始,我們對發行公司債的前期論證工作基本完成,開始就發行公司債券面臨的核心問題與證監會、交易所的相關負責人進行探討,獲得了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援。
去年8月份,管理部門邀請證券監管部門就公司債的改革方向向央企做了詳細的講解,並鼓勵央企總部發行公司債。國電集團作為國資委直屬企業,就發行公司債券事項向國資委進行了詳細彙報,得到了國資委的充分肯定和支援。
有關部門對於國電集團通過發行公司債券實現低成本直接融資的方式十分鼓勵,高效完成了此次債券申報的核準批復,體現了有關部門在此次債券審批過程中的高效率和對債券市場的高度重視。
筆者:市場投資者對本次公司債券發行以及集團的償債能力看法如何?
陳斌:作為首家在交易所市場發行公司債券的央企總部,國電集團進行了北京、上海、深圳三地的路演,與多家保險公司、基金公司、證券公司等投資者進行了溝通,路演收到良好效果。市場投資者對國電集團的信用資質及償債能力均表示十分認可,並對國電集團這類高信用等級的央企選擇在交易所發行公司債表示熱烈歡迎。
集團2012年-2014年的利息保障倍數逐年提升,體現了集團整體償債能力的提升,能夠滿足日常經營和還本付息的需要。經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綜合評定,國電集團的主體和債券評級均為AAA。集團良好的經營性現金流和經濟效益以及暢通的外部融資渠道為債券償付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
筆者:為什麼國電集團會選擇在歲末年初這個比較特殊的時間段內啟動並完成發行?
陳斌:把握最佳的發行窗口是決定發行成功的關鍵。國電集團自啟動項目以來始終密切關注債券市場變化,並進行深入研究分析。2015年下半年基本面和資金面較為有利,央行不斷出臺寬鬆貨幣政策,推動債市收益率下行,位於近年來低位。從2015年年末交易情況來看,機構投資者配置債券的意願也很強烈,債券收益率進一步下探。
根據對貨幣政策和市場情況的研判,國電集團發行團隊認為2015年末的資金市場顯著有別於往年,出現了良好的發行窗口。因此,在獲得監管部門批文後,國電集團和主承銷商在綜合考慮市場環境、投資者需求和公司自身資金安排後,當機立斷,果斷決策,立即決定把握髮行時機,果斷在2015年12月31日刊登公告啟動發行,並注意做好投資者工作,在元旦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1月4日)簿記建檔,確定了發行利率,成功完成發行。
此次債券選擇在歲末年初發行,並獲得較高的認購倍數和較低的發行利率,打破了往年年底前後資金緊張、不宜發債的市場慣例,體現了國電集團發行團隊對發行窗口和資金市場的準確判斷。
筆者:未來集團是否考慮將公司債券作為常規的債務融資手段?
陳斌:目前,國電集團中長期債務融資的主要渠道為中期票據、企業債和銀行貸款,公司債發行常規化能夠進一步豐富直接融資手段,拓展融資渠道,可以獲得長期限、穩定的資金,優化債務結構,提高抵抗風險能力,有利於國電集團可持續發展。今後國電集團會充分利用包括公司債在內的各類型債務融資工具,把握不同市場、不同工具的特點,利用好多層次資本市場,進一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切實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為建設一流綜合性電力集團作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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