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資金監控機制和交易流程
- 發佈時間:2015-11-09 00:31:33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高改芳
目前,形形色色的地方交易所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大宗商品(能源化工、金屬、貴金屬、農産品是重災區);貴金屬(金銀);所謂藝術品投資。據金融部落了解到的情況,部分西部省市,還在醞釀上線類似平臺。
專家認為,一些地方性交易所出現的問題主要集中在這幾個方面:一是保證金交易問題。此前針對非期貨交易的保證金比例要求是不得低於20%的,這就是為什麼部分機構要調整保證金比例而不關停的主因;二是類似所謂交易所的做市商制度,做市商良莠不齊;三是産品設計問題,所謂為了實體經濟的融資産品而設計,但資金管控上漏洞重重,風控形同虛設,缺少必要監管。
重視風險
到2011年,散落于全國各地的交易所已超過300家,交易品種更是超過百種。交易品種不僅包括稀貴金屬、藝術品、金融資産、股權,還包括農副産品、醫藥産品。在一些地方,就連國畫、大蒜、藥品、人參果、紅辣椒、絲綢都成為了交易所的“主營業務”。
2011年11月,國務院發佈《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簡稱“38號文”)。“38號文”中第一條高度重視各類交易場所違法交易活動蘊藏的風險是這樣描述的:交易場所是為所有市場參與者提供平等、透明交易機會,進行有序交易的平臺,具有較強的社會性和公開性,需要依法規範管理,確保安全運作。其中,證券和期貨交易更是具有特殊的金融屬性和風險屬性,直接關係到經濟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必須在經批准的特定交易場所,遵循嚴格的管理制度規範進行。目前,一些交易場所未經批准違法開展證券期貨交易活動;有的交易場所管理不規範,存在嚴重投機和價格操縱行為;個別交易場所股東直接參與買賣,甚至發生管理人員侵吞客戶資金、經營者卷款逃跑等問題。這些問題如發展蔓延下去,極易引發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甚至影響社會穩定,必須及早採取措施堅決予以糾正。
金融部落創始人盛志誠認為,這一條款至今看來依舊有警示作用。交易所的交易物品,無論是有色金屬、農副産品,甚至是國畫、大蒜、藥品等,只要找到生産商(交易物品提供者)、形成所謂的供應鏈條,再找到與之配套的貿易商、收儲商,一個向公眾融資的模式就産生了。這中間理論的資金需求方,是生産商和貿易商,投資産品的設計方和銷售方是交易所。産品的利潤來源,理論上應該是融資方的經營利潤,生産企業利潤=(單位售價-綜合單位成本)*銷售量;貿易企業利潤=(單位售價-綜合單位成本)*銷售量。於是可以看到,生産、貿易乃至交易平臺自身,都在量、價上做起了文章。而交易物品的量、價正是交易所平臺容易操縱的。
嚴格保證金監控
盛志誠認為,通過期貨公司進入正規的期貨交易所交易,客戶的資金會進入統一的保證金監控中心監管。對於交易所而言,能夠取得資金的劃轉僅限于有限的條件,如按照既定規則手續費的收取劃轉、交割時的資金劃撥等情況。沒有約定情形是不能亂動客戶保證金的。這一點差別是眾多出問題交易所的癥結所在,因為資金的隨意調用,劃出後無法補回,為最後可能演變為龐氏騙局打開了方便之門。
在交易過程中,交易所自身按規定是絕對不得參與交易的。它的職責是保證創造公平的交易環境、清晰的交易規則、流暢的硬軟體交易環境以及完備的服務體系。一些“山寨”交易所,恰恰是自己位置擺不正,將客戶拉入交易之後,資金監管、交易監管的自説自話,就沒打算放客戶的資金回去。
正規交易所的經紀商、做市商,國家對其從業人員的資質認定,比目前所有的金融行業企業都要來得嚴格;對類似經紀機構、做市機構的資本金風險管控,比對銀行的要求還嚴格。而“山寨”機構招募的代理經紀機構,不可與正規金融機構相提並論,他們的目的只有一個,將客戶拉入投資市場中去。
盛志誠建議,對於地方性交易所,可以引入嚴格的保證金監控機制。不能輕易讓人對投資者的保證金能動手;二是交易流程要透明、要有監督,不能讓所謂“交易所”自説自話,無法無天;三是要讓標準的期貨經紀公司介入交易所的經紀業務運營。其自身完備的風控制度、執行體系、人才隊伍,對於拓展龐大場外交易市場交易所需求,是力所能及的。這會得到雙贏的結果:期貨公司拓寬了市場,場內外市場規模增加了交易機遇,與實體企業對接的場外交易,也能真正服務實體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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