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S需堅持適度創新
- 發佈時間:2015-03-06 00:30:29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陳瑩瑩
MBS(房産抵押貸款支援證券),與許多金融創新産品一樣,屬於“舶來品”,且在歐美西方發達市場經歷了鼎盛的“黃金時代”。MBS一般分為RMBS(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支援證券)和CMBS(商業房地産抵押貸款支援證券)。
MBS最早于上世紀60年代在美國出現,是銀行及儲蓄機構利用其貸出的住房抵押貸款發行的一種資産證券化産品。美國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在完成利率市場化之後快速發展,MBS餘額從1980年的111億美元大幅增長至2007年的9.3萬億美元。在次貸危機之前,MBS的存量和發行量達到頂峰,曾高達12萬億美元。其主要由美國住房專業銀行及儲蓄機構利用其貸出的住房抵押貸款,發行的一種資産證券化商品。基本結構是把貸出的住房抵押貸款中符合一定條件的貸款集中起來,形成一個抵押貸款的資産池(pool),利用貸款集合體定期發生的本金及利息的現金流入發行證券,並由政府機構或政府背景的金融機構對該證券進行擔保。
MBS産品一度製造了美國房地産市場的極度繁榮,為住房貸款市場提供流動性。然而,成也蕭何敗也蕭何,由其引發的房地産金融風險至今讓人膽戰心驚。2007年次貸危機爆發,導致全球性的金融危機,給美國和世界各國經濟造成了重創,並“埋單”至今。2014年末,富國銀行、匯豐、紐約梅隆銀行和德意志銀行被一家愛爾蘭證券公司起訴,被控作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MBS)的受託人,這些銀行未能盡到保護投資者的責任,要求賠償總計近9億美元。作為這些MBS抵押物的住房貸款在2008年次貸危機爆發後違約。
因此,要理性、正確看待發展MBS市場的作用及其影響,也要採取相應措施化解和防範潛在風險。在當前我國整個經濟杠桿較高的情況下,過快推進MBS可能會加大我國房地産金融風險。因為隨著以MBS和REITs(房地産投資信託基金)為代表的房地産企業融資工具更加豐富,房地産金融行為更加市場化,相關的風險也進一步被延後、延伸。
MBS在奔跑路上要謹防“墜坑”。一方面,應制定嚴格的資産池入池標準、考察貸款服務機構在貸後管理方面的盡職意願和盡職能力。支援貸前盡職調查嚴謹、客戶準入門檻高、貸款審批嚴格、風險控制體系完善、貸後管理能力強的銀行以其優質的金融資産發行MBS。另外,對於住房按揭購房者的資格審查也不能鬆懈,按照審慎原則,加強監督和管理。
另一方面,務必堅持適度創新,防止再證券化。我國現階段MBS市場尚處於初級階段,金融市場也在逐步完善之中。因此,在發展MBS的初期,仍要堅持産品結構清晰,適度創新,防止再證券化,以防在市場發展不成熟時衍生品的大幅發展導致金融體系風險的積聚和擴大。
另外,積極引入第三方擔保或者向專業信用保險機構購買信用保險。專業信用保險公司擔保是指發起人根據評級機構對不同信用等級證券的評級,向保險公司購買保單;信用憑證和公司擔保是指發起人引入有實力的大公司或者金融公司為MBS提供擔保,提高證券的信用等級。信用評級機構評級時,會按照被擔保的證券和擔保公司兩者評級較低者來給證券定級。擔保公司由於自身經營不善評級下降時會使被擔保證券評級下調,因此這種形式的擔保相比第一種使用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