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援深交所港交所在前海探索新合作方式
- 發佈時間:2014-12-05 02:22:19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張莉
《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促進深港合作方案》4日發佈。方案提出,在滬港通積累一定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支援深圳證券交易所和香港交易所本著互利共贏原則,在前海探索新的合作方式。
前海深港合作主要涵蓋八個方面共50條措施,主要包括:進一步擴大對香港的開放,提出對符合一定條件的港資企業參照內資企業管理,試行“港人、港資、港服務”的模式;積極推動設立廣東自由貿易園區,提出有利於促進深港要素流動和服務貿易便利化的措施;促進深港金融産業深度合作,共建國家現代服務業産業化夥伴基地、共建國際文化創意中心等措施;共建國家現代服務業産業化夥伴基地、共建國際文化創意中心等措施;創新深港人才合作發展,加快建設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廠,建立前海與香港的人才合作交流機制;借鑒香港法律查明機制,加強深港徵信系統合作;加強深港高層會晤,設立駐港公司,開展環保等領域的合作,全面提升深港合作等。
在推進廣東自由貿易園區、促進深港市場要素跨境流動方面,方案提出,將借鑒中國(上海)自貿區運作經驗,建設粵港澳深度合作服務貿易區;在自貿區內開展貿易、供應鏈擔保、估值、融資等供應鏈增值服務;借鑒“單一窗口”模式,率先在前海開展跨境電子商務試點;探索建立深港跨境融資租賃資産交易中心;推進支援深圳證券交易所在前海發起設立證券産品、衍生金融産品等跨境交易平臺;在前海試點探索將跨境人民幣貸款的放款主體逐步擴大至香港非銀行金融機構;在CEPA框架下,研究適當降低香港産險公司在前海設立機構和開展業務的準入條件,支援符合條件的香港保險經紀公司在前海設立保險代理公司;在前海推動深港兩地保險機構開展跨境人民幣再保險業務;設立有利於促進深港跨境交易、完善市場功能的要素交易平臺;積極探索在前海開展中小企業私募債、小額貸款資産證券化産品、應收賬款資産證券化産品和房地産信託投資基金(REITs)産品等金融産品的跨境交易;加強深港兩地資本市場交流合作,在滬港通積累一定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支援深圳證券交易所和香港交易所本著互利共贏原則,在前海探索新的合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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