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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協修訂《期貨公司資訊技術管理指引》及檢查細則

  • 發佈時間:2014-08-28 04:32:16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實習記者 張利靜

  昨日,中期協網站發佈《期貨公司資訊技術管理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及檢查細則,以適應新形勢下期貨公司資訊系統建設和管理工作新需要。

  《指引》共分四類,從一類到四類,要求依次提高,且高類別的要求包含低類別的要求,低類別的可選要求在高類別中自動成為必須要求。

  此分類管理原則,將適應期貨公司的不同資訊技術基礎和不同的技術要求。

  據記者了解,四類要求中,每類中涉及到約19條變更。其中,組織結構中對總部技術部門人員的要求從一類到四類分別為不少於5人、8人、11人、15人;對開展連續交易的期貨公司技術人員數量的要求從一類到四類分別為7人、11人、16人、20人。

  此外,新《指引》對崗位的要求,新增了“指定運維值班負責人,運維值班負責人應有備崗”、“設置運維值班電話”,“應建立文檔管理制度,對運維過程中涉及的各類文檔進行分類管理”等內容。對於網上交易安全,增加“應遵守國家關於個人資訊保護的相關規定,確保網上交易數據和客戶資訊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未經客戶允許或期貨公司授權,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除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執法機關、審計機關以外的第三方提供交易數據和客戶資訊”要求。

  另據了解,此次修訂依據是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期貨公司管理辦法》和國家有關技術要求。上述《指引》及細則成形于2009年7月,期間多次徵求修訂意見。目前已經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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