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農村集體資産管理告別“無法可依”
- 發佈時間:2016-05-05 02:30:48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朱海洋)從本月起,浙江開始實施《浙江省農村集體資産管理條例》。由此,對農村集體資産的管理工作,浙江正式告別“無法可依”的歷史。
《條例》對資産權屬、資産運營、財務管理、股份合作、産權交易等方面內容作了系統規定,清晰界定了農村集體資産的範圍,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村集體經濟組織接受社會資助、捐贈和財政直接補助所形成的資産”屬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所有,並明確建立農村集體資産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確權頒證制度。
截至目前,浙江99.4%的村已完成村經濟合作社股份化改造,對此,對農村集體資産股份合作和産權交易,《條例》首度明確了原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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