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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商標 炮製假名酒受審

  • 發佈時間:2016-04-30 08:02:00  來源:北京晨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男子付某從批發市場低價購買瓶裝白酒,灌裝到廢舊酒瓶裏,再貼上從網上購買的知名白酒商標和包裝後進行銷售,涉案金額17萬餘元。因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罪,昨天上午付某在海淀法院受審。

  查獲450瓶假名酒

  據檢方指控,去年12月15日,付某在海澱區龔村出租房灌裝白酒時被警方抓獲。警方當場起獲百年瀘州老窖窖齡30年(500ml/38°)、五糧液(500ml/52°/透明盒)、天之藍(480ml/42°)等白酒合計450瓶。經檢察機關查明,上述白酒均為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鑒定價格合計人民幣17萬餘元。

  檢方認為,付某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觸犯了《刑法》規定,應當以假冒註冊商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廢品站購舊酒瓶

  昨天上午,該案在海淀法院開庭審理,付某親屬也到庭旁聽。對於檢方的指控,他表示認罪。

  “我以前在南方打工,做機械製造,去年年初來北京務工。”據付某交代,他到京後一直沒找到活兒,去年5月,他偶然看到網上有出售酒的商標和外包裝,便想到做假酒賺錢。

  此後,付某在海澱區龔村租下一間房,專門用來製作假酒。“我從網上購買五糧液的商標和瀘州老窖的外包裝,又在田村附近收廢品的地方買來各種酒瓶子灌裝。”在法庭上,付某稱其用於罐裝的白酒,是從海澱區錦繡大地市場進貨。“灌的都是同酒廠的酒,比如做五糧液就用金六福的酒灌裝。做天之藍,就用洋河大曲。”付某稱,每售出一瓶可以賺幾十元。

  利用壓蓋器、熱風槍、漏斗等工具,付某大量製造假酒,他還專門印製了小廣告在附近發放以拓展業務。付某在公安機關交代稱,在民警查獲前,他販賣假酒共獲利約1萬元。

  鑒定價格存異議

  法庭上,公訴人表示,經對涉案假酒價格鑒定,付某製造的假五糧液等合計15萬餘元,假紅花郎等合計1萬餘元,涉案共計17萬餘元。

  對於涉案金額,付某稱不認同。“我認為鑒定價格高於市場價格”。而付某的辯護律師也提出,付某實際涉案金額應在13萬元左右,“根據我的調查,在一號店和京東商城上,百年瀘州老窖賣178元,而鑒定價格是308元。紅花郎賣288元,鑒定價格卻是398元”。

  對於辯護律師的説法,公訴人反駁稱,根據相關規定,涉案金額是按照市場中間價格進行計算,不是某個銷售商的價格。“一號店、京東商城這類電商的銷售價格比整體市場要低一些,所以辯護人的意見不應予以採信。”

  對於量刑建議,公訴人表示付某偽造五個品牌,同時涉案金額超過15萬元,達到法律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應當對其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昨天法庭未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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