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新型工業化産業示範基地將進行排名
- 發佈時間:2016-04-27 09:31:27 來源:福州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 謝充靈
福州晚報訊 近日省經信委印發《福建省新型工業化産業示範基地年度綜合評價暫行辦法》,提出省級以上新型工業化産業示範基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參與省裏組織的年度綜合評價,得分居前三名的,將可獲得100萬元至300萬元的獎勵。
據了解,省級及以上新型工業化産業示範基地指經國家工業和資訊化部批復的國家新型工業化産業示範基地、經省經濟和資訊化委員會批復的福建省新型工業化産業示範基地,且批復授牌滿一年以上。我省為鼓勵省級及以上新型工業化産業示範基地更好地發揮引領帶動作用,促進全省工業園區加快改造提升,提出了對省級及以上新型工業化産業示範基地進行年度綜合評價。
記者了解到,年度綜合評價由定量評價和定性評價兩大部分組成。定量評價包括基地基礎設施和公用配套設施建設、産業培育、經濟效益、創新能力、兩化融合、節能環保、集聚集約等指標的基礎數據。定性評價包括基地軟環境建設情況和材料報送情況,其中有管理體制機制創新、服務效能、政策落實等內容組成。
我省計劃對國家新型工業化産業示範基地、福建省新型工業化産業示範基地綜合得分居前三名的,分別給予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獎勵。但同時提出綜合評價年度內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較大安全事故、重大群體性事件、未完成規劃環評、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應建未建或未投入使用、在評價中提供虛假數據和材料的基地,不享受獎勵政策,並按相關工作程式予以摘牌和向社會通報。
按《福建省新型工業化産業示範基地申報創建工作辦法》,省級示範基地每年集中批復和授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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