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採取措施抑制交易過熱
- 發佈時間:2016-04-25 22:30:50 來源:國際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大商所近日發出通知,根據《大連商品交易所風險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自4月25日結算時起,對8個期貨品種的漲跌停板幅度、最低交易保證金進行調整,對鐵礦石和聚丙烯期貨品種的交易手續費收取標準進行調整;自4月25日交易時起,取消對套利客戶的異常交易豁免,以防控交易過熱風險。
根據通知,豆一、豆粕、玉米、玉米澱粉、聚氯乙烯品種漲跌停板幅度將調整至5%,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至7%;聚乙烯、聚丙烯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至7%;鐵礦石品種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至8%。對同時滿足《大連商品交易所風險管理辦法》有關調整漲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證金標準規定的合約,按照規定漲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證金數值中的較大值確定。同時,將鐵礦石和聚丙烯品種交易手續費調整至成交金額的萬分之0.9;停止適用《〈大連商品交易所異常交易管理辦法(試行)〉有關監管標準及處理程式》有關“由於套利交易所産生的自成交行為、頻繁報撤單行為、大額報撤單行為不作為異常交易行為”的規定。
市場分析人士指出,近期在宏觀經濟運作和貨幣政策變化及供給側改革推進下,相關産業供需結構開始發生變化,國內期貨市場眾多品種成交量和換手率持續快速增加,價格波動幅度加大、觸及停板情況發生較為頻繁,出現交易過熱趨勢。在此情況下,大商所通過持續調整合約漲跌停板、最低交易保證金及手續費收取標準,利於防範交易過熱帶來的潛在風險,引導理性投資,並進一步增強市場抵抗和化解風險的能力。
而從大商所採取的相關措施來看,此次被納入風控舉措的品種由鐵礦石和焦煤、焦炭等“黑色板塊”擴大至農産品和化工産品;鐵礦石品種在前期“擴板調保”之後此次再次提高最低交易保證金和手續費標準,成為監管持續加碼的品種;此次採取的相關舉措既有傳統的“擴板提保”,也有單一的提高最低交易保證金和交易手續費標準,根據品種近期風險度的不同具有一定差異性,針對性較強,也體現了交易所根據市場形勢和風險程度持續強化監管的思路。在這一思路下,不排除交易所根據市場形勢變化進一步採取相關措施,防範市場風險。
據了解,目前大商所豆一、豆粕、玉米、玉米澱粉、聚氯乙烯品種漲跌停板幅度為4%,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為5%;聚乙烯、聚丙烯、鐵礦石保證金目前分別為6%、6%和7%;鐵礦石和聚丙烯手續費標準目前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0.6和0.7。此外,大商所近期已經對煤焦品種採取了系列措施:4月22日起,取消了焦煤和焦炭品種當日開平倉手續費減半收取的政策;自4月18日結算時起,將焦煤和焦炭品種漲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至6%和8%;4月20日,將焦炭品種部分交割廠庫的標準倉單最大量進行了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