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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算曝光闖紅燈的“收益賬”

  • 發佈時間:2016-04-18 03:29:47  來源:浙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闖紅燈闖出“網紅”?是的,不過此“網紅”非彼網紅:

  日前,上海市公安局黃浦分局認證官方微信“黃浦公安”開設“曝光臺”欄目,以照片配文的形式,曝光了12位闖紅燈的行人。讓人印象深刻的是,拜現代科技所賜,被曝光的行人照片畫面十分清晰,讓社會公眾對相關交通違法行為一目了然,這不僅對當事人本人來説是一個深刻的教育;而且此舉對類似社會現象也是一個很好的警示。

  不得不承認,眼下在不少城市街頭,行人闖紅燈現象普遍存在,對此,輿論多次加以關注,有關管理部門也出臺過包括路口增加志願者維護秩序、設護欄、拉繩等在內的不少管理辦法,有的廠家甚至還發明瞭專門阻止闖紅燈的“斑馬線智慧護欄”,但從總體上看,這類違法現象並沒有得到有效遏止。

  此次上海交管部門利用網際網路的傳播效應,來加強對交通違法現象的監管,應該説是一種執法形式的創新。俗話説,“人要臉樹要皮。”相較于上述物理性的交通硬約束而言,網路曝光在某種程度上更讓當事人受到內心的觸動,感覺到更大的輿論壓力。這也從此項措施甫一推出,便引來社會關注中見出一斑。

  從網友的反應看,大多數持正面態度。但其中也存在爭論,如有意見認為,行人闖紅燈雖然構成交通違法,但相較于那些販賣人口、搶劫偷盜等違法行徑,畢竟對社會的影響相對要小,這樣興師動眾給予網路曝光,是不是抓小放大?

  這種意見初聽似乎符合常識,其實深加分析,是站不住腳的。違法行為固然有輕重之別,對社會影響也有大小之分,但如果因此認為上海警方此舉是小題大作,則難免囿于“只見樹木、不見森林”的偏見。

  行人交通違法表面看起來要是沒有造成交通事故,似乎也沒有什麼直接損失,但它對社會總成本的增加和效率的損失並不可以因此低估。市場經濟之所以是法治經濟,是因為法治社會的一個重要作用就是,可以降低人們行為處事的不可預見性,從而提高達成交易的機會,有利於全社會效率的提高。這也是現代陌生人社會有別於傳統農業熟人社會的一個重要表徵。而當前一些城市普遍存在的行人交通違法現象,影響了人們對法治的信仰,不利於全社會守法意識的提高。

  這非危言聳聽!在一個法治健全的社會,往往也容易管理;相反,在一個其成員守法意識薄弱的社會,社會管理成本必然加大,從而影響到社會的總體效率和競爭力。謂予不信?看看一些城市街頭交通高峰期,就是在路口四個方向都站有協警的情況下,仍有部分行人(包括非機動車駕駛人)堂而皇之地闖紅燈,你就不難想見僅僅交通管理這一塊增加的社會成本有多少。

  再則,市場經濟也是講究誠信的經濟。那些抱著法不責眾心理的交通違法者,如果逃避了法律的處罰,那就意味對嚴格遵守交通秩序的那部分行人的不公,給人造成守法者“吃虧”的印象。久而久之,會在社會上形成“劣幣驅逐良幣”的效應。

  文化學者余秋雨曾在他書中提到,其在西歐某國訪問時,看到即使是在晚間沒有車輛通行的情況下,當地的行人仍然堅持等到綠燈再通行。而這背後還貫穿著這樣一個理念:萬一有孩子這時剛好在窗口觀望呢?闖紅燈會給孩子帶來不好的教育。看看,人家潛移默化間就將法治的理念向下一代灌輸了,而這種教育還不像學校那樣需要任何成本。這種教育方式難道不值得我們學習借鑒嗎?

  心理學中有個曝光效應,指的是一種只要經常出現就能增加喜歡程度的現象。這當中當然要排除那些負面的事物,但你也不能否認一些不良行為或習慣時間長了,讓人有見怪不怪的可能。此次上海警方借全市交通大整治之機,下決心要向行人闖紅燈的違法現象開戰,其精神可嘉。但要堅持下去,竊以為還要與公民徵信等綜合手段挂起鉤來,方能收得長久之效。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改善交通環境方面其他城市能不能也學一學上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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