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手”牽“小手”為農村金融引活水
- 發佈時間:2016-04-13 16:29:45 來源:湖北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湖北日報訊 記者 胡瓊瑤 通訊員 董慧麗 夏志強
農業融資難、融資貴,農民貸款難、貸款貴,一直制約“三農”發展。開展試點工作,目的是解決“兩難兩貴”的問題,打通農村金融最後一公里。
10個試點縣(市、區)將為全省擴大農村合作金融創新趟出新路。試點怎麼試?難題如何破解?機制能否長效?
1+1;2:貸款比例可放大10倍
單個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申請貸款,難!如果多家抱團,就容易得多。
以試點縣(市、區)縣域為單元,組建具有企業法人性質的農民合作社聯合會(簡稱“農合聯”),為會員提供技術推廣、金融創新、借貸擔保、農業保險、産權交易等服務。
根據要求,每個縣相對明確一家牽頭試點合作銀行和一家牽頭的試點合作保險公司,共同探索農村金融的合作模式、運營模式、管理模式創新。
省級財政為每個試點縣(市、區)注入資本金3000萬元,各試點縣(市、區)財政資金注入2000萬元以上,在合作銀行設立涉農貸款風險補償基金賬戶,實行封閉運作、專款專用,合作銀行以基金額度為基數,按合作承諾比例放大授信額度,最大額度為1:10。
利率優惠:控制在基準利率水準
據統計,銀行對農戶、中小企業的貸款利率通常在基準利率基礎上上浮30%-50%,有的高達60%,如此一來,新型經營主體不得不轉向非正式、欠規範的民間借貸。
合作金融試點過程中,合作金融機構要在風險可控、兼顧效益的前提下,將貸款利率儘量控制在貸款基準利率水準,若上浮要控制在適度範圍之內。
有條件的縣(市、區)採取政府給予一定比例貼息的方式來運作。對於獲得市級以上“農民合作社示範社”稱號或受到地方政府獎勵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用等級在A+以上的,要在授信額度、貸款利率等方面給予更大優惠。
風險防控:責任分攤共擔當
貸款比例放大,風險如何防控?
試點縣必須實現中央財政有補貼、我省有種(養)殖的農業保險險種全覆蓋,且要統一賠付政策,降低賠付門檻,提高賠付標準。
出臺金融風險防控和應急處理機制,加強對農合聯資金賬戶的跟蹤與監督,確保資金和信貸安全。
建立責任分擔機制。對因自然災害等因素造成的貸款損失,由涉農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合作銀行、擔保公司、合作保險公司按照約定的比例進行分擔,進一步降低銀行的承貸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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